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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蓝皮书:京津冀协同发展报告(2020)》解读

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协同创新质量提高

——《河北蓝皮书:京津冀协同发展报告(2020》解读

       “五年来,成绩斐然,三地发展实力得以提升,协同发展的空间结构得以优化,协同发展的核心支撑得以建立,协同发展的动力源得以加强。”日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研究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河北蓝皮书:京津冀协同发展报告(2020)》,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整体成效进行了总结,并剖析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出现的困境,提出新阶段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重点和创新路径,塑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

       三个“率先突破”取得实效,协同发展的核心支撑得以建立

       “2014年至2018年,京津冀地区生产总值由67290.5亿元增加至85140.3亿元,增加了17849.8亿元。”蓝皮书主编、省社科院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陈璐认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体系和顶层设计日趋完善,单中心的首都发展格局获得转变,协同发展的空间结构得以优化,三地发展实力稳步提升。

       五年来,产业、生态、交通三个“率先突破”取得实效,协同发展的核心支撑得以建立。

       产业协同发展的平台载体和关键环节获得突破,产业对接有序推进。通过优化生产力布局结构有序引导生产要素流动,进而疏解非首都功能,均衡各地发展,提升京津冀区域整体发展水平,是京津冀三地产业协同发展率先突破的首要任务。围绕此任务的实现,京津冀相继出台了《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等系列政策,同时建立了以“2+4+N”为核心的产业疏解空间载体和平台支点。“2”:即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4”:即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天津滨海新区、张承生态功能区4个战略功能区;“N”:即46个专业化、特色化承接平台,产业协同发展的平台载体和关键环节获得突破。尤为重要的是,针对三地产业转移承接的税收分享等核心问题,三地进行了突破性探索,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等政策文件,为三地产业协同对接核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保障,三地产业协同发展获得有序推进。以京冀为例,2014年至2018年,河北省共承接北京市转入的产业活动单位3860个,其中承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单位1202个,占31.1%;承接信息服务类、科技服务类单位748个,占19.4%。

       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获得突破,区域生态环境容量得以扩大。围绕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水环境保护等生态建设,三地深化合作,建立了“五个统一”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签署了水资源补偿协议,合力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大气及水污染协同防治。2014年至2018年,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累计增加50万亩,北京、天津和河北优良水体比例分别提高32%、15%和8%,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40.6%、37.3%和41.1%。

       交通“主框架”和“微支撑”同时推进,交通一体化加速形成。五年间,围绕交通发展的率先突破,三地进行了积极推动。轨道交通等交通骨干和打通“瓶颈路”“断头路”等交通“毛细血管”同时推进,京津冀城市群之间轨道交通路网、高速公路网加速完善,覆盖全区域的便捷交通网络加速形成。京昆、京台、京开高速拓宽工程,京秦、首都地区环线(通州-大兴段)和延崇高速平原段等相继建成通车,1小时城际交通圈的范围不断扩大。五年间,河北累计打通与京津间的干线公路“断头路”“瓶颈路”27条段、1676公里。2014年至2018年,三地公路里程累计增加1.4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增加1674.5公里,三地交通运输能力和服务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京津冀创新产出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协同发展的动力源得以加强

       “2014年至2018年,京津冀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授权数由12.1万件增加至23.0万件,年均增长率为17.4%。”陈璐表示,京津冀创新产出逐年增加,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就能够较好地反映创新产出的质量与水平的发明专利来看,2014年至2017年,京津冀发明专利数占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授权数的比重逐年增加,由23.8%上升至31.9%,提高了8.1个百分点。

       三地创新合作更加密切,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快建设。从专利申请来看,2014年至2018年,京津冀联合授权专利数合计4278件。其中京津联合授权专利数为1798件,占比为42.0%;京冀联合授权专利数为2013件,占比达47.1%。从技术市场来看,2014年至2018年,北京向天津、河北输出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及其在北京流向外省市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中的所占比重均实现了明显增长,北京向天津、河北输出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由83.2亿元增加至227.4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8.6%,而北京流向外省市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率为15.0%,前者是后者的1.9倍;北京向津冀输出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流向外省市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比重也由4.8%上升至7.5%。2014年,津冀技术合同成交额中有19.9%来自北京,2018年这一比重提高至22.6%,五年间提高了2.7个百分点。

       新阶段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把握四个方面战略重点和创新路径

       进入“十四五”,京津冀协同发展要完成在推动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基础上获得实质性突破,以及在高质量协同发展模式的确定上实现突破等两方面任务。“为此,蓝皮书提出新阶段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四个方面战略重点和创新路径。”陈璐解读道。

       顶层设计再完善与“微观循环再畅通”同时进行,筑牢新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宏观和微观基础。要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认识统一到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带动全国创新发展的主要策源地、打造中国的新型经济增长极、塑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的建设上来;把解决好北京发展问题同天津、河北实现更好发展统筹谋划。全面梳理和重新定位协同发展政策体系,提升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落地性。

       产业链布局与创新链推动同时进行,夯实新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体力量。三地要充分利用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契机,共同规划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链,以战略合作功能区为依托,统筹平台支撑体系,推动产业链梯次布局,联手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以首都优势创新资源为核心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链条,推动京津冀三地建立基于产业链的创新联动科技链,以创新发展促进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

       强支撑与补短板同时进行,强力提升河北发展能力和发展水平。新时期,雄安新区的建设将成为支撑河北发展层级提升的最核心力量。在雄安新区探索建立“研发与创业特区”,打造全国典范创新链。以数字化、智能化的商业基础设施和产业基础设施的构建来支撑雄安新区的高质量发展。补短板方面,提升产业供给质量和公共服务能力,减少三地协同、融合发展的门槛。同时,进一步强化高质量的教育和医疗等公共资源在河北的集聚,尽快实现与北京、天津的同城化。

       政府机制突破与要素市场建设同时进行,构筑新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保障体系。打破思维定势,以京津冀地区为整体,划分主体功能区,构建基于功能分区的政绩考核体系。创新跨行政区的投融资机制。推动要素自由流动,使各种要索资源突破区域限制,其集聚、辐射的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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