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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河北:十大工程提升县域综合实力

十大工程提升县域综合实力

——《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

河北新闻网3月19日讯(记者潘文静 见习记者苑立立)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强则全省强。今天,河北省发改委联合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行解读。意见明确了河北省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0年,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为“四个高于”“五个提升”“六个突破”。 

3月19日,河北省发改委联合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

“四个高于”,即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收入、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均高于全省;“五个提升”,即县域经济实力、县级财力、发展质量、生态环境、城乡统筹水平明显提升;“六个突破”,即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建设、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建设、交通体系建设、市场主体培育和企业上市挂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百强县数量取得突破。

●实施十大工程,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目前,河北有121个县(市),2015年—2017年生产总值增长率分别为6.6%、6.7%、6.3%,均低于全省平均增速;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中河北省仅有4个,贫困县占全省的比重一度超过三分之一,县城集聚能力偏弱,常住人口在20万人以下的县城占82.6%。

“河北要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必须解决好县域经济总量不大、实力不强、速度不快、结构不优等问题。”河北省发改委副巡视员赵增宝在会上介绍。

对此,意见提出实施十大工程,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工程。每个县(市)重点发展2个以上特色主导产业。着眼对接京津创新发展一批新兴产业集群,着眼“有中提升”提质增效一批传统产业集群,着眼“无中生有”聚力打造一批高端产业集群,到2020年力争培育8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

园区能级提升工程。推动各类园区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体系。原则上园区外不再布置新的企业和项目,现有符合发展定位的企业也要逐步向园区转移。到2020年,力争建成35个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的开发区,其中超过1000亿元的达到10个。

民营经济壮大工程。加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地力度,推动企业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扩大招商引资。到2020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以上,每个县(市)都要引进一个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项目落地,至少培育2家以上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公司。

新型城镇化推进工程。积极融入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培育建设100个特色小城镇和100个特色小镇。

农业农村振兴工程。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繁荣农业农村经济,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优化农村发展布局,对全省4.86万个村庄分类制定操作模板和相应配套政策。

基础设施升级工程。持续深化20项民心工程,以补齐县域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30分钟上高速),干线公路覆盖重点镇,三级公路通达所有镇,县城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全力打造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防治战,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有效治理农村垃圾、污水。

精准脱贫攻坚工程。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严把贫困人口退出关口,突出产业就业科技扶贫,强化扶志扶智,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到2020年,贫困县全部摘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创新发展引领工程。加快县域创新体系建设,发展壮大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成果县域转移转化,开展创新型县(市)试点。到2020年,建设40个以上省级创新型县(市),支持有条件的县(市)争创国家级试点。

发展环境优化工程。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增强行政服务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为县域经济保驾护航。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严格规范执法和监管行为,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

●强化保障措施,激发县域发展活力

意见从财税、土地、金融、人才、环保等五个方面制定了政策保障。

财税政策方面。意见明确,对县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军民融合、承接京津产业转移、扩大外贸出口等给予专项奖励。支持开发区发展,对省级以上重点开发区实行财政独立核算,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建立一级财政。重视科技创新,对成功争创国家级创新型县(市)的,省级在分配科技类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支持淘汰过剩产能,列入省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整体退出企业,退出后的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予以减免。实行差别化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

土地政策方面。重点保障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保障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的需求。

投融资政策方面。对县域新设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的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在贫困县新设县级以下营业网点,给予一定补助。合理扩大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权限。加大对县域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奖励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人才政策方面。对到县域工作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及企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落地补助。深入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支持鼓励县(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编制,面向北大、清华等重点院校定向招录招聘专业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县域挂职兼职。

环保政策方面。简化环评手续,在省级园区中,筛选一批基础配套设施完善、规划环评工作满足“三线一单”要求的开发区作为试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可予以简化,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实行备案制管理。实施精准管控,对列入环保“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期间,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不列入停(建)限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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