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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论·解读“九个必须坚持”⑤: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处理好“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是改革的重要方法论,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动摇,又要改革不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弊端

制度是人类文明沉淀的精华,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也是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挥和增强我国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高度概括的改革开放40年积累的宝贵经验,深刻揭示了我们创造人间奇迹的重要密码。

改革开放40年,中国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扭住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关键,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永葆党和国家生机活力提供了有力保证。实践启示我们: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什么时候制度优势充分释放,什么时候改革开放就会事半功倍,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充满活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它扎根于中国土壤。“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放眼二战后进行现代化探索的诸多发展中国家,在“华盛顿共识”经济模式和党争民主政治模式的药方下,有些陷入无效治理,有些则弊端丛生、危机四伏,在制度移植过程中水土不服、南辕北辙。为什么?任何管用的制度,都是经过漫长过程演化而来的,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制度上的“飞来峰”。要看到制度的“枝叶”,更要看到制度的“土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

40年来,改革成为中国人民最大的共识;而处理好“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则是改革的重要方法论。具体说来,就是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动摇,又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改革不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弊端。邓小平同志说过,“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正是将坚守道路与自我完善并举、将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中国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开启了改革开放这一新的伟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的面貌焕然一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了我国制度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走进新时代,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业已建立的“前半程”基础上,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走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后半程”,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永葆生机,为在新时代继续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提供坚定的制度保证。

(作者:曾 毅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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