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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们将收获哪些新政红利

  【经济界面】

  新年新气象。2019年1月起,一批与经济相关的政策、法规正式开始实施。个税新政会让纳税人获得哪些减税红利?电子证照如何让百姓办事更便捷?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如何让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首部电商法剑指哪些网购乱象……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看看这些惠民政策将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2019年,我们将收获哪些新政红利

在江苏连云港的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场站,一列集装箱跨境货物班列整装待发。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让老百姓充分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新政】

  2019年起,新个税法全面实施,更多个税改革红利落地。这次个税改革多措并举,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调整优化税率结构等措施,使纳税人的税负普遍得到降低,老百姓成为实实在在的受益者。从1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纳税人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扣除以外还可以享受包括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6项专项扣除,享受更多个税改革的红利。

  在北京一家网络公司工作的张先生近日已经开始通过手机应用填报个人信息了,他告诉记者,在扣除“三险一金”后,他的工资收入在16000元左右,2018年12月发放工资时扣了税款890元。而今年1月,对照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张先生申报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和首套房贷款利息三项专项附加扣除共4000元,目前只需要缴纳税款490元。“去年10月1日调整个税起征点后,我们感受到了收入的增加,再加上今年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交的税进一步减少了。个税改革的确为我们老百姓带来了不少福利。”张先生说道。

  提高基本减除费用让不少中低收入者不缴或少缴税,而6项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了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最受关注的民生领域,精准地指向了老百姓主要负担的生活成本,全面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让老百姓进一步降低了“税感”,增加了获得感。

  【点评】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

  在征收个税时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让个税更好地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此次引入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使得很多在子女、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负担较大的老百姓切切实实受益,税负将更为均衡、合理、公平,更能照顾生活压力较大的特定群体。

  目前,纳税人已经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登录税务局网站下载电子表单进行信息填报。以诚信申报推定为前提,将建立“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新税制征管模式,税务部门也将同步推出一系列征管服务配套措施,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享受红利。

  要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改革红利,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一方面需要纳税人诚实守信、据实申报;另一方面需要扣缴义务人尽职尽责、及时办理扣缴,共同推动个税改革红利惠及每个纳税人。

  (光明日报记者鲁元珍整理)

  跨境电商政策升级迎来四大利好

  【新政】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仅继续将跨境电商定性为个人物品执行,而且提升购买限额,新增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品种,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范围。

2019年,我们将收获哪些新政红利

我国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工作,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点评】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

  新政对消费者是绝对的利好。一是消费者单次和年度的购买限额都提升了,将单次交易限额从2000元提升至5000元,年度限值则由2万元提升至2.6万元。跨境零售进口在限额以内可以享受零关税的优惠,同时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超出年度交易限值的部分则需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来缴税。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买到更多、更有品质的商品。

  二是跨境电商新政使消费者购物更加便利。《通知》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在现行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北京等22个新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跨境电商综试区扩围,跨境电商企业保税仓的布点范围扩大,过去需要异地中转的商品可以直接购买了,进口商品物流变短,消费者的体验会更好。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也能更好地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三是享受跨境电商优惠政策的品类又增加了63个税目商品,税目总数达到1321个。更多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将会得到更好满足。

  四是安全方面更有保障。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通知》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对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境内服务商、消费者、政府部门等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光明日报记者张翼整理)

  手机号可异地销户

  【新政】

  工信部要求,2019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在全国正式提供手机号异地销户服务。

  【点评】

  中国信息消费联盟理事长、通信行业观察家项立刚:

  如今,很多人会选择到另一个地方生活和工作,比如一些大学毕业生,他们在学校时有一个手机号,到另一个城市工作时又会办理一个新的手机号,那么原来的手机号就可能需要销户。如果不能异地销户,他们就要到原来的地方去办理,耗时又耗力。电信运营商在全国提供手机号异地销户服务,需要打通不同地方的用户管理、计费系统等,并加以整合,虽然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但能够大大提升用户体验,为人员流动提供便利,非常有价值。

  (光明日报记者刘坤整理)

  电子证照六项国家标准实施

  【新政】

  2019年1月1日起,《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标识规范》《电子证照文件技术要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接口规范》等电子证照六项国家标准实施。这一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为每个电子证照赋予了“身份证号”,并保证其唯一性。

  【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

  电子证照六项国家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让百姓办事更便捷,收获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我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实施电子证照国家标准,将为国家电子证照库和基础平台建设,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推动证照类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等提供标准支撑,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百姓办事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从微观入手、从细节入手,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让百姓切实感受办事更便捷,收获更多改革红利。

  (光明日报记者陈晨整理)

  多种抗癌药实行零关税

  【新政】

  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对94项能源资源产业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其中药品原料方面包括多种抗癌药原料和罕见病药原料,2019年暂定税率均为零。

  2018年5月1日,我国已取消包括抗癌药在内的28项药品进口关税。调整后,除安宫牛黄丸等我国特产药品、部分生物碱类药品等少数品种外,绝大多数进口药品,特别是有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均实现零关税。

  【点评】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

  自去年5月份,国家出台对抗癌药降税的政策后,药品价格更趋于合理,大部分抗癌药降价幅度在2%~6%之间,切实减轻了百姓用药负担。未来还应多措并举,继续推动抗癌药降价。一方面,从需求侧着手,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促进疗效好的抗癌药以合理支付标准尽快纳入医保,并及时将疗效差的抗癌药清理出医保目录;同时还应从供给侧出发,促进优质仿制药在专利到期后快速上市,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药品价格下降,这是降低抗癌药品价格的根本之策。

  (光明日报记者邱玥整理)

  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

  【新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是继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之后,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专门性法律,填补了环境保护领域特别是污染防治的立法空白。

  【点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

  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和实施意义重大。2005—2013年我国首次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土壤污染问题成为亟须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进行立法非常必要。

  防治土壤污染,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这部法律就是为了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住得安心、吃得放心的一部法律。按照法律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承担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费用。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土地使用权人作为权利主体,在享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同时,也负有相关的义务。

  (光明日报记者李慧整理)

  让网上“买买买”更放心

  【新政】

  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除一般概念的电商平台,微商、海外代购、网络直播也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适用电商法。电商法对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个人信息安全、删差评等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都做了相关规定。

  【点评】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王文华:

  电商法历时五年、四审、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多方调研、反复论证,将通过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引导电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对于以往一些网上商家雇水军、刷好评的行为,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平台也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电商法规定,不得根据“用户画像”进行“大数据杀熟”——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若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按照电商法的规定,如果电商平台上有商家出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侵害了消费者其他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平台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网上出售假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电商法规定了经营者具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为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商法还对快递、电子支付等服务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例如,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等,这些都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光明日报记者张翼整理)

  价格听证制度更完善

  【新政】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听证范围、听证形式、听证人构成、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等进行完善,自2019年1月10日起实施。

  【点评】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

  在广泛征求意见阶段,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比较受关注。修订前的《办法》规定,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在实施过程中,有一些价格主管部门采取了全部委托推荐的方式产生消费者参加人,导致消费者缺少一个自主通道,感到自己“被代表了”。新修订的《办法》把有关内容修改为“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在操作层面必须赋予消费者自愿报名的权利,从而保证一定数量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的消费者参加人。

  新修订的《办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适应社会公众的新期待,有利于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公众参与质量,有利于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也有利于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公开透明度。

  (光明日报记者刘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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