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对过去5年法治建设历史性成就进行了深入总结,对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做出了全面部署。
蓝图已经绘就,主线清晰可见,全面依法治国必将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的辉煌。
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被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系列开创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提出,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颁布实施,确立了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快车道”。《民法总则》颁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改革力度最大的一个时期,司法改革硕果累累。我国不断提高人权司法保障水平,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人身、财产的安全感。事实证明,只有法治才能平等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说。
全面依法治国,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只有发挥好法治的经济发展助推器、社会运行调节器作用,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就是要完善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契约自由、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拓展法治在保障民权、化解民忧、改善民生上的重要功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也是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必由之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就是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为人类制度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
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定位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指出:“要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定位,关键要厘清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与其他十三个基本方略的内在关系。十四个基本方略之间不是简单的平行并列关系,而是多维勾连、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和发挥党的政治保证作用是高度统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同属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个都不能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党的十九大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的更高要求,这成为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
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一致、互为促进、缺一不可。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为鸟之两翼、车之双轮,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的十九大报告通篇都与法治息息相关。比如建设法治政府,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绿色发展,要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要坚持依法治军……
“全面依法治国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起着基础性、主导性和制度性作用,与其他基本方略互为依托、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有机整体。”陈冀平说。
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国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又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对此,党的十九大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任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决策、简政放权、严格执法、优化服务,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目前已有17个省级政府和23个较大的市政府出台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章。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国共有公职律师1.25万多人,公司律师2700多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占有重要地位,各级政府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解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制约性、瓶颈性问题,要加强改革的系统性、联动性,加快司法体制的科技化、信息化建设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更加注重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叶晓楠 舒博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