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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十三五”文化小康的目标任务与政策路径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全面推进文化发展改革,全面完成文化小康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是全国人民的期盼,也是我们党和政府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纲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转化为“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实现文化小康建设目标,让人民群众享有更优质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文化小康建设构成“十三五”规划的中心任务

  “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是指物质上要达到相对富裕,还应该是指民族精神上的“丰富”和公民思想文化道德上的“富裕”, 本身就包含有社会精神文化生活水准和文化丰富性程度,体现在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们的精神面貌更加积极向上,文化价值凝聚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更加强大,文化对推动经济发展的贡献和作用更加显著等各方方面。《纲要》确立的“十三五”文化小康建设,包含了“丰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改革全面深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等丰富的内涵。

  《纲要》规定了“十三五”文化发展改革的各项任务,从公民文化素质、创作生产、文化产业、文化市场、公共文化、文化传播、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开放和文化管理等方面,规划设立了系列建设目标。这些工作目标任务都与文化小康建设的内涵相对应,并形成“十三五”文化小康建设的具体实现路径。在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实现的意义上,“十三五”文化小康建设体现了保障基本文化权利均等化实现的国家意志;从文化行业贯彻落实“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的宏观意义上,文化小康的运行和发展,“使得全面小康社会得以传递和承续”;文化小康社会建设体现了文化行业对国家现代化进程要求的全面回应,以文化的繁荣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精神力量,提供作为民族前进号角的精神文化旗帜。

  《纲要》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指向就是人的全面发展,因此,满足人人均等享受基本文化权利的要求、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文化成果,是“十三五”文化小康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足点。

  二、规划建立“十三五”文化小康建设的大格局

  文化小康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体现在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公民道德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等各个领域。《纲要》提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贯穿社会生活全过程,”“增强中华民族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和命运共同体意识,”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纲要》提出,要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优良家风家教,传承优良校风校训。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着力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出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精品力作。”发展网络文艺,“推动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加快构建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共建共享。进一步提升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水平。

  从根本上说,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十三五”文化小康建设的主渠道。但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逐渐从过去单纯的兴趣爱好转变为广泛的“求知、求乐、求富”多元化需求,从过去的被动接受为主转变为以自主选择消费为主,从较低水平、单一层次向多层次、多样性的文化需求转变,需要有一个完善的文化市场机制和发达的文化产业体系满足其多样化和差别化需求,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体系就必然要成为“十三五”文化小康建设的基本内涵。《纲要》指出,“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促进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有机融合,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并规划设计了“电影繁荣发展”“出版融合发展”“音乐产业发展”“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文化消费促进与引导”“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与服务平台”以及“文化+”行动、“互联网+”行动等共11项重大文化产业工程。

  《纲要》的框架结构,体现了对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两个层面的宏观把握,不仅立足于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而且注重总结吸收近年来我国文化实践中产生的经验成果。例如,吸收“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的经验,《纲要》规划“支持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吸收近年来湖北、上海、吴锡等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经验,《纲要》提出“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推动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和产品服务供给。”旨在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的精神,通过政府购买制度设计,突破公共资源体制内循环的固有弊端,竞争激发公共文化机构的活力,提升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效能。

  三、针对重点和关键问题,提供“有用、适用、综合、配套”的政策指引

  《纲要》“坚持共享发展”的基本理念,提出要提高群众文化参与度和获得感。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仍是“十三五”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建设文化小康社会时必须要面对的现实基础。“十三五”推进文化小康建设,重点在基层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在“十三五”期间能否补齐地区间差异的短板,“兜住底线”,就成为《纲要》重点关注的领域。为此,《纲要》规划设立了老少边贫地区的“文化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工程”“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扶持工程”“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等。使这些文化工程与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相结合,挖掘利用中西部地区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实现文化传承保护、产业开发和文化富民,构建欠发达地区文化小康的独特发展道路。此外,还要规划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夯实文化小康硬件平台。优先扶持老少边贫地区建设一批数字化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弥补东中西部之间的数字化“鸿沟”。在繁荣文艺创作上,《纲要》提出要“讲好国家民族宏大故事,讲好百姓身边日常故事。建立支持文艺工作者长期深入生活扎根基层的长效保障机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强调弱势人群保护,开发和提供适合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扶持培养中西部文化骨干和乡土人才,支持设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形成文化小康的人才支撑。《纲要》对于“十三五”文化领域如何“补短板、兜底线”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措施。

  针对老少边穷地区,《纲要》规定,“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落实对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西部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这些措施都是针对“十二五”暴露出来的问题的创新性因应策略。

  到“十三五”末,要实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要发挥组织资源和政策资源的优势。《纲要》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本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考核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十三五”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文化风向标,还必须建立完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文化小康指标体系数据统计和收集,建立文化小康评价机制,激励地方政府和社会建设文化小康的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文化小康建设的目标任务。

  (作者: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傅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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