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卜宪群(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意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延续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众所周知,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再创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是总书记系列讲话的重要内容,也形成了他基于历史,服务人民,阐发未来的系统思考。很显然,历史思维已经成为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战略眼光,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以对中华文化的敬重与深情,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高度重视从历史中吸取智慧,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相连,文化自信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根本等一系列著名论断。总书记将数千年的中华文明史的经验教训,贯穿在新时期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
《意见》正是集中体现了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将讲话精神转化为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将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人民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意见》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数千年的中华文明是在文化传承与发展中走过来的。无论是延续了1600多年的奴隶社会,还是延续了2300多年的封建社会,期间尽管有过社会经济形态、社会阶级阶层、民族关系的剧烈变动与王朝的革故鼎新,有过统一与分裂的震荡和组合,有过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激烈碰撞与交融,但中华文化不仅没有中断、消失,而且在不断地传承、光大、创新。例如,在前一个历史阶段,礼治是文化的显著特征;在后一个历史阶段,虽然社会形态不同,但礼的思想仍然得以继承,“大一统”、礼法合治、德主刑辅,构成了自秦至清封建文化的显著特征。孕育于先秦的诸子百家思想,特别是儒法思想,在封建社会得到发扬光大。物质文化的前后继承自不待言,精神文化的传承也从未停止。今天,我们在出土的秦汉文献中,广泛发现先秦文化典籍的存在就是一个证明。
当然,我国历史上对文化的传承态度并不是胶柱鼓瑟,而是在尊重文化传统,注重社会实际,注重变通、创新、开放、多元基础上的传承。近代以来,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对这个历史过程的反思中,确有部分人对传统文化表现出过激的情绪,这完全可以理解。但客观地看,近代中国人民在反抗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历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仍然是众多有识之士的精神支柱与力量源泉。
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的实践反复证明,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才能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实际”当然包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内。如同《意见》所说:“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伟大实践中,自觉肩负起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责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弘扬者和建设者。”
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多层次、多角度表达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史地位、核心价值体系的尊崇与认同,将文化自信作为“四个自信”的基础,更是将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升到治国理政的高度。如同《意见》所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今天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是社会主义,而“特色”就在于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于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意见》的出台,必将大大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期的传承与发展,也将有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意见》为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明了科学方向和具体路径。
文化传承从来都不是一个纯粹简单自然的过程,更不是不加选择的盲目接受或全盘否定。当前,全社会对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深刻,但历史虚无主义,简单复古泥古,对传统文化不加区分,或者一切以洋为美、以洋为尊,甚至贬低漠视传统文化的倾向在一定范围内仍存在,从而造成了一些思想混乱甚至错误认识。
《意见》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代需要的高度,以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不仅明确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而且对传承发展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等主要内容首次进行了总结概括,为新时期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明了科学方向。
更为突出的是,《意见》从七个方面阐发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点任务。这些任务既有对学科体系建设、深入研究阐发、保护传承利用的细节要求,也有滋养文艺创作、融入生产生活、普及宣传教育、推动交流互鉴的具体措施,从而明确了当前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目标。
文化的传承发展从来都离不开国家的支持。与以往不同的是,《意见》最大的特色是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有了具体部署。既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提高组织化程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也要求加强政策保障,特别是财政支持的力度和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激励表彰制度等。这些都使文化建设不再是空中楼阁,而更接地气、通民心,工作有了具体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