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在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巡查人员正在检查企业排放情况。为应对雾霾天气,该市环保部门在重点涉气企业驻厂监督的基础上,派出6个环保小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巡查。(资料片)记者赵威摄
2016年11月12日,任县中央公元社区物业人员在地源热泵机房内调试设备。在刚刚过去的这个供暖季,该县城区39个社区全部实现绿色供暖。(资料片)记者赵永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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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霾,就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始终保持治霾的高压态势。”近日召开的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会传递出这样的信号。
而梳理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18个专项实施方案可以发现,铁腕治霾与科学治霾、协同治霾一起,成为我省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基本遵循。
铁腕治霾,意味着日常监管要做到全方位、全天候,确保无盲区、无死角。执法惩处要形成震慑,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恶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决不手软。督导问责要严格严厉,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作为、措施不得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决不姑息。
环境管理更加精细
在城区、农村、山区推进网格化管理,在全省城乡开展污染源大排查
“全省排放污染物烟囱超过45米的高架源、钢铁企业排污设施实现自动监控全覆盖。”
“2017年6月底前,完成钢铁、煤炭、火电、水泥、造纸、印染、焦化、玻璃、制药、制革、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12个行业企业数量分布、工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调查,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台账。”
《河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意见及专项实施方案更加注重在管理的精细化上下功夫。
“应对重度雾霾天气过程中,暴露出管理上的不少薄弱环节。比如大气污染源点多面广,在管理上没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覆盖。”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分析。
让环境管理更加精细,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会要求,加强管理创新,解决工作粗放问题。借鉴兰州等地网格化管理经验,将城区内所有企业、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全部纳入网格管理。在农村和山区也要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近期,要坚持传统手段和科技手段相结合,在全省城乡开展污染源大排查,摸清底数,精准发力。
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进行环境监管,各专项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规定。
坚决杜绝产能边减边增,《河北省重点产业结构优化专项实施方案》提出,严控新增产能和封停设备复产,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监管机制,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设备,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
对各类工业污染源进行全方位监管,《河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实施方案》提出,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建成天地空环境立体监管指挥系统。
《河北省大气环境监测专项实施方案》则提出,优化自动监测网络。在传输通道所有县(市、区)和国家级工业园区推行网格化监测。引入社会监督,2017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全部环境空气自动子站监控视频。
在京津冀地区,我省扬尘污染相对比较突出。《河北省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出入口处设置冲洗、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严禁带泥上路。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整治拆除作业扬尘,严禁敞开式拆除,采用“湿法”作业。整治城市道路扬尘,道路清扫作业采取机械化清扫、冲洗和洒水联合作业模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频次,人工清扫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今年,要从最紧迫、最压手的事情做起。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会强调,围绕防治冬季取暖期严重雾霾天气,谋划开展劣质煤流通集中整治行动,从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管和查处,特别要管住运输和销售两个关键环节,使劣质煤运不进来、销不出去。
提升特殊时段应急管理的精准度,《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及采暖季错峰生产专项实施方案》提出,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制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水泥、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等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钢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各市制定错峰生产方案,石家庄、唐山、邯郸等重点地区,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
严打环境违法犯罪
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效衔接,严格执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法规制度
“要完善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效衔接,严格执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法规制度。”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会强调。
“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逆淘汰问题,意见及专项实施方案均明确有力措施,严打环境违法犯罪。”殷广平介绍。
“对现有企业环保不达标‘零容忍’、环保不达标项目‘零出生’。”《河北省重点产业结构优化专项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9月1日起,现有钢铁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对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行业从严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标准。确保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决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决不允许已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决不允许对落后产能搞等量置换,决不允许违法违规建设新项目,特别是要严防严查“地条钢”。
《河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实施方案》提出,对不按要求建设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停整治,从严查处。
“各市县政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9月底前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河北省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省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对弄虚作假的,推进不力的,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责任不落实的以及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全面、真实、有效的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决策管理的支撑和保障。《河北省大气环境监测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干预大气环境监测、弄虚作假的相关行政负责人及监测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和问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第三方运维机构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对于诚信缺失、弄虚作假的机构,实行黑名单公告和淘汰退出制度。
“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通过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可以对相关企业形成有力震慑,抓出实效。”河北环保联合会副会长、河北经贸大学教授张忠民认为。
建立完善有力的监察体系
组建河北省环境监察与大气环境管理办公室,对市县两级全面开展监察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激励约束。严格分类考核、精准定量打分、科学综合评估,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和问责制度。”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监察考核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我省监察考核的基本原则。
“意见起草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中压力传导不到位、推动落实不精准等问题,提出建立完善有力的监察体系。”省大气办主任、省环保厅厅长陈国鹰介绍。
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组织保障,意见提出,省组建环境监察与大气环境管理办公室。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监察考核专项实施方案》则对监察考核进行了细化,明确省环境监察与大气环境管理办公室履行省委、省政府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监察工作职责,管理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日常驻点监察、定期督察巡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
监察考核对象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监察考核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等完成情况。
开展日常驻点监察,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今年6月底前进驻各市,对市县两级全面开展监察,对派驻市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情况进行监察。建立监察责任制,实行监察处室驻市,监察人员包县,以督政为主导,以县(市、区)为重点,监督工作部署,监控推进过程,监察责任落实,实现对市县日常监察全天候、全覆盖。
定期督察巡视,则是省环境监察与大气环境管理办公室重点围绕重污染天气应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业污染治理、优路控车管油、扬尘综合整治等,组织开展专项督察。今年年底前完成一轮对市县的专项督察,今后每年至少开展两轮专项督察。对负有大气污染防治职责的省直有关部门按规定开展不定期督察巡视。
“主要考核空气质量达标情况、空气质量改善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将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监察和定期督察巡视结果列入‘加减分’项。”严格考核奖惩,《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监察考核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省环境监察与大气环境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市县进行考核,并对年度考核计算方法进行细化。
被列为加分的条件有PM2.5年均浓度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大气污染防治提前完成任务等。大气污染问题被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考核年度内被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约谈通报等则会被减分。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对县(市、区)考核结果进行全省排名,列出前后20名,考核结果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对大幅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成效明显的省直责任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或诫勉,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实施问责,实行区域项目限批。”意见提出,坚持“一案双查、上下连责”,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监察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的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考核问责,有利于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格局,推进各项治理措施落地生效。”陈国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