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依托党支部、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组织召集,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主要形式开展的会议或活动。党内政治生活包括了组织生活,但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中其他活动不能替代的重要部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是党的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标志。当前,我们要深刻认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我们党历来重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早在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就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我们党战胜强大敌人的组织优势。毛泽东同志曾指出:“红军之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在长期执政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员这个称号,是一个组织称号,在组织里的人,就要过组织生活,不参加组织活动的人,也就脱离党了。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越向纵深推进,越需要加强党的建设,越需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锤炼党员党性的重要形式。基层广大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对于加强自身修养,增强组织活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定期听取党员关于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经常组织党员学政治、学业务,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助于广大党员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共产主义世界观,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先从党的组织生活严起。这是因为,党的组织生活对党的自身建设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对党员具有教育、改造、管理、监督等作用,对党组织具有凝聚、优化、净化等作用,对全党具有统一意志、统一步调等作用。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把党建设成为思想统一、目标明确、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坚强领导核心,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严格党组织生活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促进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最大限度地集中全党智慧,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要不断提高党在各方面的执政能力,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活力,使我们党成为一个擅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强大政党,就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组织生活从严从实向好,政治性、原则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践中仍存在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因此,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必须着力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
切实抓好党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要认真贯彻党章要求,贯彻关于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规定,真正把“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这些好制度、好做法坚持好,做到每个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生活。
创新党组织生活的形式和载体。找准开展组织活动的着力点,创造符合时代特点和党员需求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尽量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工作,以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
发挥“关键少数”在党组织生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严格组织生活方面要身体力行、示范带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集体学习、集体讨论,做到与支部普通党员同学习、同交流、同研讨。领导干部还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张 浩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教授、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