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宝娟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是管党治党重要抓手。我们通过深入调研,问卷调查1313人,面向671名党组织书记、418名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102名普通党员群众征求意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体系”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科学定位,并提出构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体系的对策。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内容不够全面科学。目前的责任制体系中,责任是核心内容,但对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划分、责任履行等内容涉及较少。调查对象中30%认为责任主体不清晰,47.5%认为责任清单不明确。即使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又相对宏观,大都没有具体责任清单,不便于执行和考量。
权责不够对等均衡。各地普遍强调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但在实际中存在着不平衡问题。一方面,存在责任不均衡问题。对各级党组织责任强调比较多,对党委职能部门责任强调得少;对“一把手”责任强调得多,甚至将党组织集体责任都归为“一把手”个人责任,但对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强调比较少。另一方面,存在权力和责任不对等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行责任,但对权力则未予明确,缺乏必要的决策权和话语权。另外,实行垂直管理单位,管理权和用人权往往在上级部门,而党建责任则在地方,权责不对等容易造成党建盲区。
环节不够衔接配套。目前的责任制体系中,大多聚焦单个环节,比较重视责任分解和考核,但对责任履行、督查、评价、追究等环节比较笼统和模糊,有的环节甚至缺失。57.6%调查对象认为责任评价不全面,40.6%认为责任考核不区分,39.1%认为责任追究不严格。各环节相对独立,缺乏整体性;环节衔接不到位,缺乏配套性。
运行不够顺畅有序。大部分地方和单位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和机制保障,导致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般是年初布置、年底考核,年中督查较少;有的地方对责任制考核不够重视,存在着流于形式和过于简单现象,不开展专项考核而是纳入综合考评;不少地方虽建立专项述职制度,但对问题整改缺乏跟踪;有的地方对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对履职不到位问责不力。由于制度缺失,导致责任制体系运行不够顺畅有序。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体系的对策
建立责任划分机制,解决“责任架构不清”问题。坚持科学统筹、合理划分,形成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金字塔式责任架构形态。
建立责任界定机制,解决“责任主体不明”问题。科学界定不同责任主体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点明确几项责任:统揽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和执行责任。
建立责任细化机制,解决“责任清单模糊”问题。制定责任清单既要体现全面性,又要体现差异性,从根本上解决责任模糊问题。差别化制定全面从责严治党责任清单,细化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机构责任清单。
建立责任督查机制,解决“责任履行不力”问题。要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常态检查指导制度,主要包括5项具体制度:专项督查制度,重点项目巡查制度,专门约谈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专项述职制度。
建立责任考核机制,解决“责任评判不准”问题。完善科学有效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办法,重点在提高考核科学度和有效度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