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之时,我国的社会治理与社会状态应是什么样的情景?认清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因素,预计将会呈现以下七个方面“更加显著”的景象特征:
“和谐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即进一步实现国家大治,政通人和;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更加完善、公平正义更多体现;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
“平安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即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正义普遍得到伸张,立体化公共安全体系健全……
“信用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即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提高,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即社会生活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社会依法治理能力不断加强……
“健康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即全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社会道德建设全面推进……
“幸福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即幸福指数全面提升,人的尊严普遍受到尊重、不断全面发展,幸福环境全面营造……
“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即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更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基础制度更加完备、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总之,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形态将呈现更大的进步。
魏礼群(国务院研究室原主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