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 贾康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2015年底进入中国官方最高决策层的话语体系后,一直是政界和学界的热词。中央领导明确提出的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针,体现了我国经济工作思路和宏观调控指导思想上的新思维。
廓清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认识
供给侧改革不是贴标签式地选择新概念,而是实现一种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转轨创新;它不是否定需求侧的意义与作用,和简单套用美国里根总统执政时期供给学派的减税为主的思路,而是借鉴中外所有需求管理、供给管理的有益经验,又侧重于供给体系建设的一个系统工程;它不是所谓搞新计划经济,而是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之下,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有限政府相结合,构造中国“守正出奇”的现代治理和实现从追赶到赶超的超常规发展。
所谓“守正”,就是要充分地认识、尊重、适应乃至敬畏市场规律。十八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要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认识突破。那么,政府更好发挥作用,充其量从全局来说是辅助性的,但并不能就此认为,有这样一个“守正”之后,简单地搬用其他市场经济体的经验以及我们过去已有的一些经验,我们就可以一路实现现代化了。我们现在面临的严峻挑战和实际考验,就是一定要以成功的创新来针对中国的特定国情约束、特定的矛盾问题、特定阶段上的一个个难题,创新“出奇”地来继续我们的超常规发展。我们认为,中央正是在深刻总结中外经济理论与需求、供给管理实践经验得失的基础上,在中国完成经济、社会现代化转轨升级的问题导向下,形成了关于着力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明确要求。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涵是以改革为龙头、以结构优化为关键,攻艰克难地解放生产力的一种长期行为。在中国,当下正步入“新常态”,“新”已明朗而“常”未实现,面对矛盾凸显的挑战、中等收入陷阱前车之鉴的潜在威胁,我们必须打造新的动力体系,以求对冲下行压力,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的“升级版”。
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若干要点
从供给侧的相关因素看,主要涉及劳动力、土地和自然资源、资本、科技、制度及管理这五大项要素。2011年中国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标志着我们进入了中等收入阶段,然而,进入中等收入阶段的这几年,新的问题却是民工荒、用工贵、招工难,征地拆迁补偿的综合成本急剧抬高,环境资源约束日益明显,且频频引发矛盾冲突,常规投资普遍出现边际收益递减。五大要素前三项,都出现支撑力明显滑坡的问题。因此,为引领中国进入“新常态”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我们必须更多地依靠后两大要素的潜力释放——以科技提供第一生产力和以制度改革带来最大红利。这也就是中央现在已经明确表述的提高全要素生产力的核心问题。针对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我们急需在改革中间解除供给抑制、削减供给约束,做到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一,应及时合理地调整人口政策,优化劳动力供给及人口结构。在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宣布的“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出台的基础上,还应继续动态推进,优化后续举措。同时,将计划生育重点从体制内的人口控制过渡到以整个社会全面优生和提高人口质量为核心的人口战略,并进一步改写为以教育和提升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人力资本战略。此外,促进人口流动、适当吸引移民也应当成为中国人口政策的重要内容。
第二,积极地推进土地制度改革,适应统一市场建设的要求。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有关精神,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积极总结借鉴重庆等区域以“地票”制度处理远离城市中心区的农民在农地“占补平衡”框架下分享城镇化红利的经验。全面推动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的确权、流通、转让、租赁制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应充分重视深圳特区“先行先试”环境下形成的“国有平台,整合分类,权益求平,渐进归一”土地制度改革经验,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框架和流转制度过程中形成兼顾国家、单位、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第三,继续深化金融改革,使间接、直接融资产品多样化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升级换代。一是进一步深化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改革,提升社会资本持股比例;二是积极发展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三是在政策性融资机制创新中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开发性金融、农村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服务体系;四是依托存款保险制积极发展一大批社区银行、村镇银行,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引入民间资本或将现行的民间放贷机构合法化,增加金融供给主体和金融产品;五是全面放开利率管制,实现市场化定价的方针,在放开存款利率取得突破后,乘势健全金融界公平竞争与防范风险的机制;六是以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为目标,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并推动“大资产管理公司”建设;七是提高金融业稳健性标准,防范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八是加强金融业监管,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九是做好准备、创造条件,适时实行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支持人民币国际化。
第四,设计实施教育、科技可行的改革方案来破解“钱学森之问”,使我们能够依照科研规律释放科研创新的潜力,特别是要让在创业创新一线的研究者、创业者自觉自愿发挥他们内在的潜力。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培养引进高科技领军人才;培育创新文化,保护创新热情,宽容创新挫折,形成有利于创新的全社会氛围,多元化支持从发展基础科研、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各个方面的自主创新,提升创新绩效。要充分遵从科研规律,以激励有力、制约到位、分配合理、管理科学的制度规范,调动全体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
第五,在配套改革中,减轻企业综合成本、激发微观主体的活力。主要依靠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承受阵痛,来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一是以自贸区为标杆,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门槛、减少准入控制,同时改革监管方式,优化服务,推动全国统一的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建立覆盖所有法人、自然人的全国性信息信用系统,执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二是适度降低中国的社保缴费率,同时加快推进实施基本养老社会保障全国统筹步伐;建立全国统筹的社保体系可结合调入国资经营收益等机制。三是进一步清理收费,降低企业实际综合负担特别是税外负担,在深化财税改革、厉行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应注重彻底切断行政审批与收费之间的利益关联,分类重建收费管理的体制机制,将“准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尽快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者付费”性质的收费、基金应在基金预算中加强成本核算与信息公开,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所提供的服务收费应打破垄断、增强竞争、压低负担水平,对“红顶中介”、设租寻租所强加的企业负担,更应结合反腐倡廉来有效消除。
第六,实质性地改造政府行政架构来转变政府职能。以法治化、系统化、标准化、信息化、协同化、阳光化为指针,结合“大部制”改革内在逻辑,职能、机构、编制协调联动,“结合式”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一是大力提高行政法治程度,建立严格的行政审批事项准入制度,防止边减边增、先减后增。二是顺应大部制改革前景,动态优化设计、择时启动行政审批的国家标准化工作。三是积极落实“规划先行”“多规合一”的政府职能优化再造工作,可先形成部际联席工作框架,动态对接未来的大部制机构改革和流程优化,发改、国土、城乡、交通、环保、产业、财政等都必须纳入“多规合一”综合体系。四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数据库及在线行政审批平台,提高政府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五是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再造,提高系统性与协同性。六是深化收费制度改革,以破除各类收费的“收、支、用、管”一体化为核心,彻底切断行政审批与收费之间的利益机制。
第七,积极地推进投融资方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机制创新。对未来将会需求激增的健康养老产业,仍存突出结构性供给矛盾的教育领域,以“住有所居”为目的的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供给,各类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需求的设施建设与产业开发等,这些基础设施、公共工程项目都应充分注重以有限的政府财力通过PPP机制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和乘数效应,拉动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合作供给,并提升绩效水平。
【参考文献】
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华网,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