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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面深化改革增强社会活力

以全面深化改革增强社会活力

李志勇 

      社会活力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生生不息、创新发展的生命力,犹如滋润万物的水流,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表现出强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时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更好相适应。以改革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积聚发展能量,营造发展氛围,让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我们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步伐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就是“搞活”,就是“松绑”,就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改革的数量级变化,带来的是活力的几何级增长。1978年开启的改革开放,打破了僵化的体制机制,“使中国真正活跃起来”。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兴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重大改革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的创造力和发展活力。新时代以来,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激发了新时代发展的旺盛活力。新时代新征程,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把蕴藏于社会各种资源、各类组织、各个主体中的巨大活力解放出来,把各种生产要素的活力激发出来。
  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并不比发展时少,改革进程中解决了矛盾也积累了新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公平正义的需要与日俱增,利益关系的分化、变化也使不同群体对社会变革的走向产生不同的倾向和诉求。阻碍高质量发展的难点、人民群众反映的痛点、影响市场活力的堵点等制约和限制了社会活力。如何充分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是新时代新征程改革尤其需要处理好的问题,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重点。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充分释放群众的首创精神、呵护好改革的原动力。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坚持人民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努力使改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把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同人民一道把改革推向前进。
  创新决胜未来,改革关乎国运。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是解决好“由谁来创新”“动力哪里来”“成果如何用”等基本问题的重要途径。一方面,通过改革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风险规避机制,让企业或个人能够在创新这场“寂寞的长跑”中大胆试错,从而为未来赢得无限可能。另一方面,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真正通过市场机制来体现人才价值、给知识定价,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优化营商环境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改革要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聚焦促进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破除市场壁垒、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卡点堵点问题,拿出务实管用的举措,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改革是释放社会活力的“总阀门”,解放思想是改革开放的“总开关”。踏上新征程,我们要继续用改革打破条条框框,拆除篱笆围栏,让全社会活力竞相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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