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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持续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颜廷标

■进一步深化分工协作、推进融合创新,使各种创新要素由简单集合变为有机融合,增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整体性、融合性、一致性

■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涉及层次多、领域广,要抓住重点领域、关键节点,通过不断增强创新联系,促进三地协同创新深度融合

■积极探索多类型、多层次的京津冀协同创新模式,破解协同创新中存在的利益共享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促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持续深化

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十年来,京津冀三地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谋思路、打基础、寻突破,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初见成效,“轨道上的京津冀”加速形成,美丽宜居京津冀取得丰硕成果,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不断加快,协同创新逐步深化,在科技成果转化、联合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共建共享、协同创新机制构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面向未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就要瞄准提升京津冀创新能力,坚持目标导向,把握关键节点和差异化需求,探索协同创新模式,持续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瞄准提升创新能力,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提升京津冀协同创新能力,进一步深化分工协作、推进融合创新,使各种创新要素由简单集合变为有机融合,增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整体性、融合性、一致性。

精准把握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内涵与外延,进一步明晰目标、框架、关键节点、重点任务,从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积极谋划推进,制定明晰的实施方案和路线图,瞄准目标,有序推进,避免盲目性、随意性,充分释放京津冀协同创新的巨大潜力。

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进一步细化京津冀三方的创新定位、分工、目标、重点任务等,力求在推动协同发展上实现一加一大于二、一加二大于三的效果。从纵向看,要细化从上到下不同层级的协同目标、任务,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不断深入。从横向看,要推动创新链条、创新平台等无缝衔接与深度融合,细化“施工图”,增强执行力,使京津冀协同创新取得可视可感的重要进展。

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分工和创新要素融合

从目前看,京津冀协同创新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融合度还不高,物理链接较多、化学反应不足,这是下一步要破解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涉及层次多、领域广,要抓住重点领域、关键节点,通过不断增强创新联系,促进三地协同创新深度融合,更好发挥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功能,获取最大增值。

通过现代创新组织推动深度融合。构建一批深度融合的创新联盟等现代创新组织,提高京津冀协同创新联系密度和协同强度,形成多类型、多元化主体紧密联系的京津冀协同创新链、产业链、产业生态圈等,促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发展实现良性互动。

通过园区协同推动深度融合。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是京津冀协同创新的空间载体和重要平台。要以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动中关村科技园与津冀各类园区深度合作,强化京津冀各类园区与大院大所、重点院校创新合作,不断提升各类园区的创新能力。

通过科技创新服务推动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京津研发设计、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检验检测、会计法律等科技服务优势,构建跨行政区域、辐射力强的协同创新服务体系,以高水平、一体化的科技服务,促进京津冀协同创新不断深化,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

瞄准京津冀差异化的创新需求,在需求交叉点和关注点上发力

京津冀区域特质、产业结构不同,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对创新需求的差异很大。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要瞄准京津冀三方对科技创新的差异化需求进行谋划与推进。

从实际看,北京创新资源丰富,知识创造能力很强,正在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创新需求是在世界范围内吸引聚集一流的创新人才,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积极发展高精尖产业,加快形成创新要素集聚、创新主体活跃、创新活动密集、创新生态优良、引领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天津更加注重先进制造技术研发和工程化、产业化,加快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河北制造业有较好基础,创新需求重点是吸引更多北京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对河北来讲,在创新需求上与北京的交叉点主要是北京的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科技创新服务合作等;与天津的交叉点主要是主导产业技术创新的联合攻关、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工协作等。要聚焦京津冀创新需求的交叉点和关注点进行谋划推进,激发京津冀各方、各层级的积极性、能动性,降低协同创新阻力,增强三地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内生动力,通过协同创新满足京津冀各方科技创新的重大需求,拓展协同发展的深度广度。

瞄准实现共建共享,积极探索多类型、多层次的协同创新模式

协同创新是创新资源和要素有效汇聚的过程,是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各种壁垒,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并实现深度合作的过程。协同创新模式本质上是一种组织框架与制度安排,通过满足各创新主体利益诉求而实现深度融合,这也直接决定了协同创新的成效。协同创新模式的创新,可以实现更好协调利益关系、提高协同创新成效的目的。要积极探索多类型、多层次的京津冀协同创新模式,破解协同创新中存在的利益共享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促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持续深化。

在创新园区或中心运营组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服务体系构建、创新园区税收分享等方面积极探索协同创新模式。比如,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作为北京中关村在京外设立的首个创新中心,持续构建“类中关村”创新生态系统,已吸引了包括中国信通院、中创燕园、诺未科技等360多家企业和机构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多个,吸引双创人才3000多位,获得知识产权1000余件。又如,2024年初刚启动的天津滨海—中关村协同创新服务中心,依托京津冀三地优势科创服务资源,促进中关村科技服务标准、品牌等在京津冀三地延伸,努力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中关村科创集成服务品牌。

在京津冀创新链、产业链构建中积极探索一方主导、多方参与,双方或三方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创新模式。比如,京津冀科技资源创新服务平台,是由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河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等机构牵头构建的跨区域科技资源信息综合服务载体,以“科技资源+数字地图+情报研究+平台服务”为模式,集信息查询、可视化与分析、综合评价、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面向三地政府、企业、科研人员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这种协同创新模式既有助于实现京津冀各地科技资源互通共享,在科技信息与情报方面形成统一的科技服务系统,又可以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了科技信息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是京津冀协同创新模式的有益探索。

瞄准京津冀协同创新目标,营造良好的协同创新环境

创新要素属于高端要素,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流动性强、敏感性高等特点。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要素在京津冀区域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

完善协同创新政策,激发协同创新动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涉及三地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关系调整和优化,要研究制定出台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引导与支持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增强政策的一致性,最大程度减少政策交叉、重复和冲突,努力实现政策协同。增强政策的系统性,将支持京津冀协同创新的政策同相关的产业、区域、知识产权、税收、环保等政策统筹考虑,减少政策碎片化所造成的效率低下等问题。增强政策的有效性,坚持问题导向,适时出台不同层级、不同范围、不同领域支持协同创新的政策,解决目前一些领域协同创新政策“缺位”问题。

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优化京津冀区域创新创业生态。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审批效率、公共事务办事效率等,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规范交通运输、检查收费、供气、供电、供暖等公共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京津冀区域创新创业配套能力,提高专用设备、基础设施等一体化水平,让人们可以高效率、低成本创新创业。加快推进京津冀区域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提高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品质,让创新创业者舒心、省心、放心、安心。进一步深化跨行政区域的科技体制改革,消除协同创新中的体制障碍和堵点,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不断取得新进展。

(作者系省社科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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