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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论坛】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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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所以盛民也。”人民是城市建设的主体,也是城市建设成果的共享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再次强调“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为我们回答好“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这一重要命题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城市建设最重要的主体力量。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尊重人民的主体性。对于植根于人民、立基于人民的我们党来说,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既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我们党发展壮大并取得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原因。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削弱和丢掉这个优势。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抓住人民这个关键,才算是抓住了城市建设的根基。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正是在这一重要理念指引下,一幅幅生动隽永的实践图景渐次铺展,不断构筑起新时代宜居宜业的人民之城。

  建设好人民城市,要倾听人民群众呼声,聚焦人民群众需求。要有“春江水暖鸭先知”的敏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群众生产生活一线,以身到心更到的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的建议和期盼,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群众需求作为城市建设的第一需求,多倾听群众声音,设身处地为群众考虑,下大力气打通堵点、化解难点、纾解痛点。实践证明,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善于从群众的建议甚至批评中审视工作、衡量得失、发现问题,城市建设就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建设好人民城市,要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要相信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与城市共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这也要求城市治理者和决策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声音,着力破解民生难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同时,创新和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的方式和途径,真正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建设好人民城市,归根结底是要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发展和建设成果。让群众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因此,要顺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把宜居宜业作为城市建设的目标,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持续推动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取得新成绩。

  新时代新征程上,让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努力交出城市建设的更优异答卷,构筑更多宜业宜居的人民之城、幸福之城,让人民群众生活更舒适、更美好。

  (作者:李扬,系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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