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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经验与展望

      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也探索形成了独特的发展模式,回顾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历程,总结经验,并对发展趋势作出预判,有助于我们发挥优势、抓住重点,继续创造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更好成绩。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历程

  1994年4月20日,中国实现了与互联网的全功能连接,5月15日推出中国第一套网页,开始融入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浪潮。2000—2002年,互联网泡沫在美国破灭,给美欧互联网行业造成严重打击。与此同时,中国互联网企业兴起,经过不到二十年的努力,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成功赶超部分先发国家,成为规模位居全球第二的数字经济领先国家。

  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大致经历了技术孕育阶段、爆发增长阶段,当前正处于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融合协同阶段。这三个阶段与全球数字经济发展逻辑大致相似,但由于自身技术储备、商业模式、具体国情等一系列原因,与数字技术发达国家在时序上存在一定滞后。在技术孕育和爆发增长阶段,时间上的滞后影响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到了融合协同阶段,中国真正进入全球数字经济前沿领域。

  第一阶段即技术孕育阶段(1994-2004年)。这一时期,中国诞生了一系列互联网企业,如信息门户领域的搜狐、网易,电子商务领域的阿里巴巴,即时通信领域的腾讯,搜索引擎领域的百度。这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中国数字经济的基本格局:“门户+社区+电商+社交+游戏+文娱+搜索”。这一时期我国数字经济有两个显著进展:一是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二是互联网企业在模仿国外商业模式的同时,结合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流通体制不发达、人力资本充裕等国情,创新形成了2C(B2C和C2C)发展模式。

  第二阶段即爆发增长阶段(2005-2015年)。2005年12月我国上网用户总数突破1亿,2008年6月底网民数量达到2.53亿,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数字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推动互联网应用向深度和广度迈进,网民的多元化应用又引发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大需求,二者相辅相成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全面发展。以网络零售为代表的电子商务、门户网站、网上银行、网络游戏等业态加速发力,带动数字经济进入爆发增长阶段。这个阶段我国数字经济出现三大变化:一是移动互联网兴起和智能手机普及,促使数字经济的商业主战场向移动端转移。二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互联网平台撮合机制的实施提供了支撑,同时受益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庞大人口红利,平台经济出现爆发式增长,实现了从追赶到创新的跨越式发展。三是平台企业加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了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网络游戏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模式或营利模式,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开始显现,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开辟出新的经营领域,产生了微信、团购、短视频、直播等创新应用,在商业模式创新上从模仿式创新走向了自发式创新。

  第三阶段即融合协同阶段(2016年至今)。表现为对内融合发展,对外积极引领和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首先,深化数字经济的理论认识。2016年,在中国主导下,二十国集团首次通过《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明确了数字经济的内涵,提出合作中的一些共识、原则和关键领域,指明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中国提出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强调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以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其次,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出现了产业融合、两化融合、两业融合、线上线下融合、农文旅融合、城乡融合等多种多样的融合发展模式。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各产业加速渗透,出现了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线上办公、智能工厂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最后,对数字经济的重视程度和要求逐步提高,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党的十九大报告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积极意义,要求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政府积极探索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建设,密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专项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下一阶段,中国数字经济将进入创新发展阶段。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二是推进数据要素流通和利用的制度创新,鼓励和促进数据要素的供给、流通和开发利用;三是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商业模式创新。

实现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经验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国数字经济总量稳居全球第二,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提供了中国经验。

  一是不断优化政策体系并超前布局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优化相关政策体系,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完善从顶层设计、战略部署到具体措施的政策支持体系,先后颁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数字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国数字经济赶超发达国家,还得益于多年来政府在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的适度超前布局。党和政府尊重互联网发展规律,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适度超前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截至2022年底,中国累计建设开通5G基站231万个,千兆光网具备覆盖超过5亿户家庭的能力。

  二是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将产业数字化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拓展数字经济发展新空间,是中国数字经济从规模上实现赶超的重要经验。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初期不具备技术优势,但我们利用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拓宽数字技术应用空间,以巨量的需求来驱动数字经济发展,以海量应用场景来拓宽数字经济应用领域,不断加大数字经济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各领域的渗透和应用,带来了生产效率的明显提升、生产模式的不断改变,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

  三是协同推动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创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两大核心支撑。中国始终把创新摆在首要位置,强化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商业模式创新,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战略性支撑。一方面,瞄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科技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方向,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核心技术的攻关,掌握数字经济发展主动权,在5G、量子信息、高端芯片、高性能计算机、操作系统、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直播电商、即时零售、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社交媒体、金融科技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网络零售交易额、移动支付交易规模稳居全球第一。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平台企业发挥积极作用。我国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了鼓励创新、公平公正、包容审慎的市场环境,成为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政府在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保障网络安全、完善治理体系等方面持续发力,维护良好数字营商环境。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立足实体经济,构建了覆盖产业上下游、全链条的数字生态系统,新型实体企业成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和关键力量,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的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五是稳步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数字经济将成为国际合作的新领域、新赛道,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始终注重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共谋合作发展。近年来,中国积极搭建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数字经济论坛、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等开放平台,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推动达成《金砖国家数字经济伙伴关系框架》《“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等,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国积极推进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数字基础设施、跨境电子商务和数字服务贸易等方面合作,并在数字技术等细分领域与数字经济领先国家展开合作,已与28个国家签署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并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

走好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之路

  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实现进一步的跃迁与赶超,必须继续促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结合,加大力度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数字平台、数字化转型大企业,发展前瞻性技术和新型应用模式,多举措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效能,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更加有效地发挥政府在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自增长机制的关键,重点在于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重视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协同作用。一方面,以功能性产业政策补齐产业政策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短暂“缺位”,建立功能性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相协同的治理体系;另一方面,加快数字经济领域法治建设,为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和推广提供法治保障。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数据要素和资本对数字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至关重要,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形成“技术创新—融合应用—资本推助”良性循环,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既包括在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流通、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生态保障等环节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包括在数据与其他生产要素相互组合中的市场化配置。理性认识资本在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资本市场对数字资产的估值定价能力,提升种子基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基金等为数字经济提供持续稳定中长期融资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发挥资本要素和数字要素深度融合带来的效率倍增效应。

  增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既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也要做强做优做大数字平台企业。打造“政府引导+平台企业主导+制造业龙头企业参与+软件开发企业协同”的集中攻坚模式。准确把握与理解关键核心技术的主要特征,探索建立具有延展性与包络性的数字平台创新生态系统,加快高端芯片、关键基础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重点领域研发突破和迭代应用,培育国际一流的具有核心技术产品、生态构建力强的数字经济标杆企业。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强数字产业集群建设顶层设计,聚焦人工智能、数据产业、智能制造、算力产业、工业互联网等方向,引导和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辐射强的数字产业集群。高质量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名园,引导优质要素资源向全局带动效应强的园区高效集聚,提升数字产业集群在数字技术、数据、场景、平台、解决方案等方面的发展能力。营造集群协同发展的数字生态,着力构建数字技术创新、金融服务、数字人才培养等高度融合的集群发展生态,引导产业集群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演进与发展。

  (作者:周烁 李涛 欧阳日辉,分别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李涛、欧阳日辉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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