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帅 武 星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为河北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和天津是科技成果的研发高地,推动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转移转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瞄准京津创新资源外溢供给,发掘用好京津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在协同创新中加快推进“京津研发、河北转化”,提高科技成果在河北孵化转化成效。
赋能产业创新发展,提升科技成果孵化转化能力
围绕河北钢铁、化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信息智能、生物医药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产品迭代以及新技术研发,加快科技成果孵化转化进程。深挖河北产业链与京津创新链融合互补的结合点,提高河北产业链与京津创新链的适配水平,缩小河北产业链与京津创新链梯度差,提升河北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从整体上谋划科技创新与产业转移,整合政、产、学、研、用各类资源,推进常态化“京津研发”与“河北需求”的对接合作。探索构建多种类型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的整合能力和协同能力,推动产业转移由平移向构建联系紧密、互动发展的京津冀区域现代产业生态圈转变。加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扩大科技型企业群体规模,促进科技龙头企业资源集聚,整合高端新型研发机构优势科研资源,吸引更多科技型企业在河北落地生根。
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增强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动力
充分发挥雄安新区创新引领示范作用,深化疏解高校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河北力量。加快科创平台建设与培育,积极发挥科创平台智力支持作用,推动科创平台紧贴地方发展、深融地方产业,贯通研发、孵化、转化等关键链条,推进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增量提质。加快提升科创平台原创力,建立“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孵化转化”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激发科创平台吸纳转化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补助,支持企业吸纳转化重大技术成果。围绕河北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搭建成果供给与技术需求精准对接平台,加强与京津高校院所、企业等多主体创新联动,协同攻关合作,推进共建科技研发中试熟化平台,充分利用京津科技资源与创新要素。定向委托京津一流高校院所与河北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示范基地,借力京津高水平科技资源推进设立京津研发飞地,促进创新要素跨区域链接。
聚焦吸引京津人才,激发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活力
鼓励和吸引京津一流高校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高层次人才来河北创新创业,实现高水平科技成果在河北孵化转化。支持本省企业积极引进京津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给予职称互认和科技奖励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方面进行机制创新,加大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权益保障力度,落实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和利益分配,将科技成果转化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多渠道落实入冀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住房需求,缩小和弥补京津冀人才待遇落差。加强人才引领和创新支撑作用,加大力度引进培育领军型创业团队、资本型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和团队项目,优化人才引进和使用政策,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才管理机制、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容错机制等。
共建科技创新协同体,畅通科技成果孵化转化路径
优化京津冀科技创新协作机制,推动京津冀共建科技创新协同体。联合京津打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利益实体联盟和技术创新中心,探索跨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园区共建利益共享机制,疏通京津科技成果河北孵化转化的淤点堵点。推动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体,改造提升设备先进、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省、市、县三级综合体,增强全省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组建县域特色产业协同创新联盟,增强县域与京津及省内城市协同创新能力。创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特区”,加速推进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标杆。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与成果资质互认制度,加强河北技术交易市场与京津的对接联通,促进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探索构建京津科技成果河北孵化转化的利益共享与补偿机制,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制度化、长效化。
深化制度创新集成,强化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保障
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举措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在积极对接京津、服务京津过程中缩小与京津的落差,积极打造京津科技成果直通车,助力科技成果孵化转化落地,打通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最后一公里”。面向京津优势科技资源,聚焦主导产业、县域特色产业全面推进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产业配套招商。瞄准引培壮大创新型企业,加大对河北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省内企业转化京津科技成果的补助力度,完善高品质的专业技术服务体系,与京津共建科技创新服务协同体系。营造适应高层次人才的政策环境和品质化生活服务环境,对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作出更细化的制度安排。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对科技型企业给予信用贷款担保支持。完善科技保险,为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科技成果提供风险保障。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步拓宽多层次融资渠道。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