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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不仅是对新时代十年生态文明建设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新征程上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出的新要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要深刻领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大自然是包括人在内一切生命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它提供了人类生存之本、生产之基、生活之源。

  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之本。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马克思提出,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从生态学的角度看,自然生态环境是一个包含地理、气候、土壤、水文、矿藏、植物、动物等主体的复杂系统。人类赖以生存的绝大部分物质资源如水、生物、矿产、大气、阳光等,都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大自然。人类正是在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保持持续良性互动、能量交换的过程中,才维持了基本生存,推动了再生产。大自然孕育抚养了人类,人类应该以自然为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生产之基。经济活动的本质是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循环过程,与自然生态环境有着紧密联系。在人类经济社会生活中,自然生态环境是重要的生产要素。经济再生产离不开自然生态环境的要素投入,同时,自然生态环境又会深刻影响生产的组织方式、流通形式、消费模式。这就意味着,人类经济活动不仅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还要符合自然生态平衡和物质循环规律。“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的古训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唯有如此,才能以较少的自然消耗创造出更多的物质产品,否则必然面临“增长的极限”。

  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生活之源。无数事实证明,“自然界是不依赖任何哲学而存在的;它是我们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赖以成长的基础。”对人类而言,自然生态须臾不可或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支撑要素,自然生态环境能为人类生活和各类创造提供要素支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优良环境的期待、对子孙后代的责任,也都依赖自然生态环境的支持与馈赠。

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新时代十年,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显著的十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一系列数据和举措清晰地映射出十年来生态文明建设的突破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

  生态保护全面加强。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十年来,“美丽中国”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我国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全党全国以“上下拧成一股绳”的意志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开展并持续深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领域现行法律达到30余部,基本完成全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排污许可改革,实现体系建立、覆盖全面、监管严格、服务优化。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禁止洋垃圾入境,实现了固体废物“零进口”的目标。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十条”等,建立健全全民行动体系。

  绿色发展有力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有力推进绿色发展。过去十年,我国是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了34.4%。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从68.5%下降到了56%,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增长2.1倍,突破了10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都稳居世界第一。聚焦双碳目标,上线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绿色财税金融作用不断增强。

  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环境质量得以大幅度改善。水环境质量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修订了水污染防治法,制修订长江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出台20余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夯实了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基础。“十四五”时期,国控断面总数从1940个增加至3641个,实现十大流域、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水体省市界、重要水功能区“四个全覆盖”。空气质量发生历史性变化,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了34.8%。土壤环境质量发生基础性变化,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国陆域国土面积达到18%,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得到了很好的恢复,建成涵盖8万个点位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持续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就要求我们一手抓环境保护治理,一手抓绿色低碳发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实现常抓常新、常态长效。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的关键在于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以产业为牵引推动能源、交通运输等结构调整和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应用,以产业为载体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以产业为抓手完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以产业为枢纽畅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循环转化,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形成思想自觉,深刻认识绿色低碳产业的资源特点、丰富内涵、功能作用、发展规律,还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平衡绿色发展利益相关方长短期收益,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还要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化服务,推动产品和区域合作,增进资源、市场、利益共享,促进协同发展。

  聚焦体制机制守正创新,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健全完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长效机制。一方面,要建立一体化环保管理体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管。通过公共资源统一配置机制,对土地资源、水资源、岸线资源、旅游资源等公共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和统一管理,统筹生态治理,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另一方面,要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培育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通过科学合理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拓宽生态补偿资金融资渠道,实现生态补偿方式多样化。特别是要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长久改善提供制度支撑。

  顺应能源革命发展趋势,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逐步推进工业领域终端能源电能替代,是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应有之义。这就意味着,要结合产业特点和大气污染防治与产业升级需求,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智改数转”,提高用电生产工艺的应用比例,将传统使用化石燃料的工艺改造为电气化生产工艺。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能源系统智能化水平。以“安全、节约、清洁、低碳、经济、普惠”为目标,以全面提升能源系统效率为中心,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提高能源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坚强、智能、高效、集成、协同、灵活、互动、泛在”的智慧能源系统。

  (作者:夏锦文,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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