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并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充分认识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重要特征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对于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道路,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重要目标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重要目标,这是对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的显著超越。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实质上就是一条由资产阶级领导的、服务于少数资本家利益的发展道路。十八世纪以来,随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相继爆发,西方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并将自由市场、三权分立、普世价值包装成实现现代化的先验要素,主导着国家现代化进程。资本的无限扩张、主宰人类社会生活所有的价值规则,造成了“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的残酷现实。与资本主义最大限度地追求剩余价值不同,社会主义强调“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恩格斯指出,“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不同于资本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着眼于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在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时,着重强调了共同富裕问题,认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社会主义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效贯通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必须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现代化道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成为贯穿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实质性内容和远景目标。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共同富裕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的过程,而共同富裕的深入推进也意味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必须坚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内嵌于社会主义的本质、目标和原则之中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道路,遵循全体人民共建共享共富的原则宗旨
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具有本质区别。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主要服务于资产阶级而非工人阶级,遵循资本逻辑而非人本逻辑,弱化工人在推动现代化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工业化早期,资本主义社会在市场竞争外衣的掩护下将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而广大工人阶级却只能获得最低限度的生存保障。“见物不见人”的西方现代化,将物质财富扩张的目标凌驾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之上,致使物的世界增值而人的世界贬值。正如马克思所言,“这个媒介富到什么程度,作为人的人,即同这个媒介相脱离的人也就穷到什么程度”。从一定意义上说,资本逻辑主导的现代化,可以解决“物”的问题,却无法解决“人”的问题。在这样的现代化模式下,人是发展的手段而非目的。
作为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超越“资本逻辑”对物的依赖,赋予人民主体性,反映了人民共同发展的意愿,以人民福祉和人民幸福感、获得感的实现为奋斗目标,致力于构建共建共享的共同富裕大格局。人民是共同富裕的共建者、共享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上的重要价值,强调要始终以“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朝着共同富裕方向前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共建共享的共同富裕实践,必须始终牢记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统筹共建共富和共享共富,既要激励全体人民发挥潜能参与“共建”富裕,又要确保发展成果全员“共享”,切实增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现代化的主体合力。坚持一切依靠人民,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致富本领,鼓励全体人民共同奋斗,靠勤劳智慧共同致富。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互促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皆能发展,才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优越性的生动写照。
三、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公平正义的现代化道路,始终科学统筹“富裕”与“共同 ”
立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在“共同富裕”这一概念范畴中,“富裕”属于生产力范畴,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就不可能有社会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共同”属于生产关系范畴,是区别于两极分化的社会财富的占有方式。“共同富裕”是“共同”与“富裕”的统一体,也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历史和现实证明,资本主义制度下现代化发展只能达到“富裕”所包含的生产力标准,而无法实现“共同”对生产关系的要求。以工业化为开端的西方现代化,片面强调效率至上的物质主义,容易引发明显的大规模社会不公。
富裕依靠发展,共同依靠公平。实现共同富裕既需要以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基础,又不能脱离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富裕”和“共同”的统筹协调问题,强调“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但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要先把‘蛋糕’做大,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水涨船高、各得其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一论述充分表明,新发展阶段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确保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协调发展,使两者形成良性互动,这是走公平正义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现代化发展的矛盾在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等是主要表现。解决好这些问题,既不能简单地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只是发展生产力而忽略收入差距和发展的不平等,也不能片面地强调分配的作用而不重视生产。
“富裕”是共同富裕的第一要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重视发展生产力,不能脱离生产力讲共同富裕,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良好的生产关系是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只有真正处理好“富裕”与“共同”的关系问题,才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作者:秦龙(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刘裕宁(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