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们党在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懈奋斗。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的重大政治论断,并对共同富裕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提出“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扩大居民消费,提升增长潜力,增加社会活力;有利于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促进人的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有利于畅通向上流动通道,为人们勤劳致富创造更加良好的制度环境,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有利于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在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这样才能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同时应认识到,共同富裕不是所有人都同时富裕,也不是所有地区同时达到一个富裕水准。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促进共同富裕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畏难不前,而要对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扎扎实实向前推进。不同人群实现富裕的程度会有高有低,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不同地区富裕程度会存在一定差异,不可能齐头并进。办好这件事,需要持续推动,不断取得成效,也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一方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基本经济制度既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的作用,推动实现更平衡、更协调、更包容的发展。另一方面,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初次分配既要讲效率又要讲公平,再分配既要促进公平又要考虑效率。在发挥财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的同时,还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发挥其兜底提低的作用。三次分配主要起辅助作用,鼓励企业或个体自愿参与慈善事业。
促进共同富裕也是共建共享的过程,需要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充分高质量就业等方式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鼓励创新创业,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着力激发资本活力和产业发展动力,坚持以产业兴旺带动全体人民通过劳动就业致富增收。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够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