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龚 云、杨 静(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人民长久以来的共同期盼。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新阶段指向新目标,新目标引领新征程。实现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必须坚持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相统一。坚持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追求,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
1、坚持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阶级社会贫富差距的根源在于私有制,强调要发展社会生产力,最终实现全人类的解放。《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反杜林论》等经典著作都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并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角度指出了劳动者摆脱剥削和压迫的现实途径,提出通过生产方式的变革使得“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列宁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这一思想。他指出,“我们要争取新的、更好的社会制度:在这个新的、更好的社会里不应该有穷有富,大家都应该做工。共同劳动的成果不应该归一小撮富人享受,应该归全体劳动者享受”,“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
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文明是物质生产成果和精神生产成果的总和,是一个社会同时实现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表征。共产主义社会的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其中包括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发展和提高,以及人的各项权利的充分实现。马克思强调,“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要达到这点,首先必须使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成为生产条件,不是使一定的生产条件表现为生产力发展的界限”。随着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增长,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列宁指出,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不断发展着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都得到充分满足的过程。这需要“有相当发达的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提供物质基础,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和旧式分工提供制度保障,不断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可见,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必然把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相统一的共同富裕作为奋斗目标。
2、坚持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相统一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追求
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多年来,始终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我们党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历史任务及生产力发展状况,提出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并采取有效举措逐步推进。
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提出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的主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提出消灭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保障农民土地权利,亿万农民得到了自己应有的土地。新中国的成立,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使毛泽东同志所设想的“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的宏伟目标有了可靠的制度保障。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我国占主体,按劳分配成为最基本的收入分配制度,“使农业能够由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又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将实现共同富裕确定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和优越性的充分体现:“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他还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实践上,通过实施沿海带动内地、先富带动后富、工农业相互支援等政策,使中国人民期盼的共同富裕迈出了坚实步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了“富起来”的征程。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逐步实现共同富裕;1994年开始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2001年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这些要求和举措有力地推动了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进程。随着实现共同富裕实践的不断推进,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其后进一步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基本方针,以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体差别,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策略更加具体化和明晰化。2007年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新要求,实现共同富裕在各个方面、多个领域全面铺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指出在发展过程中“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贫者食糟糠’的现象”,提出实现共同富裕这项工作“不能等”等理念和要求,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出更加有效的制度安排。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重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涵盖最全的反贫困斗争,使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历史性地解决了我国的绝对贫困问题。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分别突破100万亿元和1万美元,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实现从低收入国家到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历史性跨越,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扎实基础,提供了良好条件。在此基础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我国实现共同富裕制定了时间表: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现实成就的取得,阶段性目标的规划,确保我们党设定的共同富裕目标能够如期实现。
3、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
坚持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统一,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需要齐抓共建、相互促进、同向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我们既要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又要提供良好的精神环境。
良好的物质条件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只有生存所需的物质条件满足了,并且经济实现了高质量、快速发展,人们才会有更多时间精力追求更高层次、更加丰富、更为多样的精神需要的满足。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们所追求的精神层面的满足。因此,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工作进行科学谋划、统筹布局,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给更多人创造勤劳致富的机会,通过良好物质环境的塑造和提供,使民生福祉得到切实提升,让人民共享社会的发展成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向更高层面迈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并在就业、教育、收入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具体的制度安排,把着力点放在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又要防止两极分化”,“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稳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与这些要求相呼应的一系列举措,将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形成良好物质支撑。
良好的精神环境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的舆论引导,澄清各种模糊认识,防止急于求成和畏难情绪,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积极向上、弘扬正气、催人奋进的精神食粮与产品的提供,不但能使人精神抖擞、乐观向上、富有朝气,而且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轻松愉悦地高效工作,为整个社会提供更为丰富的物质产品和社会财富,在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良性互动中不断推进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为此,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提高城市和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全过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强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打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江南特色的文化强省,实现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团结互助友爱蔚然成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为人民精神生活丰富、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美好家园”。这是因地制宜实现精神富裕的具体规划和部署安排,能够为促进人民精神生活丰富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ZDA01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