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如何全面、准确理解共同富裕?怎样才能更好实现共同富裕?即日起,本栏目推出系列评论,与读者共同探讨。
——编 者
在中国发展壮阔历程中,走向共同富裕始终是温暖人心的目标。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中国奇迹之所以震撼人心,不仅在于规模和速度,更在于始终坚持共同富裕,让发展的阳光照进每个人的生活。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在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追求“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彰显了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不仅是发展目标,而且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正确认识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考虑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因此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要看到,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齐头并进。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同步富裕,区域、城乡及个体间存在适度差异是正常的,不能要求所有地区、所有人同时富裕;共同富裕也不是同等富裕,不能要求不同区域、不同人群都达到全国一致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富裕”体现效率、要求做大蛋糕,“共同”体现公平、要求分好蛋糕,我们追求共同富裕是统筹效率和公平,在不断做大蛋糕的过程中分好蛋糕,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这就既要有长远眼光,也要有务实行动;既要有目标意识,也要有过程意识;既要有共性目标,也要有个性路径。各个地方实际情况各异、发展水平不同,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因时因势因地制宜设定发展目标,作出政策设计安排,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同时,实现共同富裕也是一项现实任务,这项工作不能等。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事实。
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我们就一定能汇聚起14亿多中国人民的磅礴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