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海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文化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文化治理同样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过程中厚植和培育文化治理的主体力量,进而实现文化治理现代化。
要坚守文化立场,发挥文化力量。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才能真正建好用好各类文化阵地,牢牢把握文化的正确发展方向。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加旺盛,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人民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功能,进一步发挥其蕴含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道德规范,从而引领人民坚定信心、强化自觉、提升素质、投身民族复兴伟业,在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的奋斗中实现全面发展。从一些地区的实践看,可以考虑融合化、协同化发展思路,鼓励在社会实践和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提炼文化要素,这将促使中华文化根脉和当代文化风尚能够更加深入地覆盖人民生活全过程,形成博采众长、兼收并蓄且富有活力的文化氛围,让文化力量在社会多领域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要深化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社会多元服务供给主体。事实上,文化治理的关键在“治”,不能停留在“办”文化、“管”文化的老思路上。“治”的要义,则在于“顶天立地”。首先,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贯穿于文化发展全过程,优化文化发展生态、转变文化发展方式、重构文化发展格局。这就意味着,需要在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上不断创新,包括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支持、鼓励和引导各种文化主体的自我成长、社会参与,构建“合作治理”公共文化供给模式。其次,“治”所指向的工作方式,讲究更加精细精准实效,通过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大对基层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把文化领域的供需匹配起来。只有符合基层实际,才能更受人民欢迎。
要鼓励文化内容创新,做好“文化+”文章,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方面需求。文化治理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相伴相行的,在这个过程中既要正确处理主流文化与多元文化的关系,也要运用好市场力量,激活人民文化供给增长的内生动力。要在引导主流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增强中华文化阐释力和凝聚力同时,兼顾人民的差异化、多样化文化需求,动员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人民,不断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以优秀的文化产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此外,着力培育并适度引导和规范市场力量,确保市场引导文化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以新技术、新手段、新模式开发激活文化资源并创新文化业态,满足人民的文化新需要。
要以文化“走出去”为牵引,促进文化文明交流互鉴。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中西文化交融互鉴的规模和力度前所未有。因此,在文化领域需要充分调动人民力量,讲好中国故事、塑造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新形象。回望过去,波澜壮阔的中国历史是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人民创造的,历久弥新的民族精神是人民培育的。要充分激发人民的聪明才智、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加快构建中国自己的话语体系和叙事体系,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综合运用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等多种方式,培育适应文化传播需要的专门人才队伍,如此才能更好向外展示中华文化魅力和中国良好形象,切实增强文化、文明交流互鉴的实效性。
“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只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文化治理才能赢得民心、赢得时代,把对个人、社会的教化同对国家的治理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最终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程中厚植“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土壤,在世界文明交流激荡中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