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不断思考和探索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怎样治理国家的问题,取得许多重大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继续深入思考和探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问题,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制度,逐渐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回顾历史可以看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接力探索、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得来的,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必然产物。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显著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这一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符合我国国情,凝结着党和人民长期实践探索的智慧;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我们要坚定制度自信,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最大的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统,又把握党和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走过的道路、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我们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作者:陈甦,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