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海(华北电力大学国家安全与制度反腐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发展与安全可谓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鸟之两翼,车之双轮”。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同时还指出:“努力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全面提高国家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这为我们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提供了方法论指引。
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历久弥新的问题。没有安全作为保障,发展就无从谈起;没有发展作为动力,安全也难以为继。党要巩固执政地位,就必须把保障国家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只有国家安全得到保障,才能为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内外部环境,在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中提高捍卫安全的能力水平,实现安全与发展的良性互动。
社会治理能否持久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这是检验发展和安全动态平衡的一块“试金石”。当前,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各种新业态新模式“你方唱罢我登场”,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也积累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例如大数据的发展方便了居民生活,但蓄积了隐私泄露的风险;网约车便利了居民出行,但增加了出行安全的风险;移动支付化解了没带现金的尴尬,但积累了“无现金”社会的伦理道德风险。电子商务、移动出行、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新模式所引发的许多争议,本质上都是发展与安全的问题,都需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视域下寻求一种动态平衡——既给新业态新模式足够的创新和发展空间,又不至于放任其野蛮生长,威胁民众乃至国家的长远利益。
安全需要发展,发展必须安全,促进二者实现动态平衡,正是社会进步的一般规律。马克思通过阐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这一基本原理,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何以能从原始社会逐步迈向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的运行机制。在这一过程中,生产力作为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平衡关系从起初的适应,到后来的不适应,又到新的适应……如此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以至无穷,进而构建了人类社会历史演进中的发展与安全动态平衡的辩证图景。
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的鲜明特色。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了要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其中,这11种安全要素相互作用又高度关联,只要其中的任何一种安全要素面临威胁,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其所产生的风险连锁联动效应则可能牵扯到其他一种或多种安全要素,进而产生结构性矛盾、系统性危机。我们既要密切关注现实的可见的安全风险,还要有强有力的举措,创新全程跟踪式的常态化治理机制,应对日益显现的新型安全风险。
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要坚持系统思维,在构建大安全格局中妥善应对那些错综复杂、盘根错节的结构性风险。当前,我国正处于新的发展阶段,在社会转型分化之快与新的结构整合机制发育缓慢之间形成的不同步、不协调、不适应,必然会引起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等方面的深刻变革。其中,结构性风险就是这一特定时期社会发展整体转型与变迁中涌现出来的发展和安全失衡问题的集中体现。例如,由恐怖主义导致的安全风险并非单一的境外安全问题,而是境内外安全风险相互交织而产生的综合性的消极后果。就带有非传统安全特征的生态安全风险而言,在一定情形下,水体或空气的跨境污染有可能会导致国家间关系紧张,进而使这种非传统安全风险最终演变成传统的国家政治安全风险。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中国是世界舞台上的一个大国,实现民族复兴必然要求不断创新、开拓进取,但同时又要坚决避免犯“颠覆性错误”,这就要求充分运用系统性思维,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富于前瞻性地统筹应对国家安全风险中深层次、多维度、复杂化的结构性风险。“稳中求进”中的稳是基石,是致远的前提,“稳中求进”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要奋发有为、以进促稳。从根本上说,“稳中求进”就是要处理好“稳”这个“不变”与“进”这个“变”的关系,以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各式各样的风险挑战,力图保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推动“中国号”巨轮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