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处置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职责。在长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实践中,我国形成了以各级政府主导的应急处置模式,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以及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这种应急形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即社会力量参与严重不足,政府负担过重而且不能有效满足受灾群众多方面的需求,存在资源配置不合理、低效甚至浪费的现象。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力量的专业作用。二是政府强社会弱,社会组织发育不足,志愿服务参与度不高。三是社会力量缺少参与的渠道和机制。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在疫情的处置应对中也暴露出了当前社会治理中的一些短板与不足。如何有效应对此类突发事件,除了要发挥好政府的主体作用外,也需要发挥好各类社会组织的支持作用。
发挥好专业特长,吸引、整合社会资源。此次疫情暴发后,全国各类公益组织、基金会纷纷积极行动起来,在线上线下、国内国外募集资金,采购各类医疗物资,同时也吸引、对接各类资源参与到疫情防控之中。在短时间内从全国甚至海外汇聚而来的天量捐赠物资,在武汉市红十字会面前形成了“堰塞湖”,进而衍生出新的舆情危机。在引入九州通医药集团介入仓储运营管理后,危机很快平复。引入专业型社会组织做专业的事情,既提高了物资分发效率,又保证了物资进出的准确性。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需要各类型专业组织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当前,很多社会组织已集聚了强大的专业或行业力量,这些由同行业企业组成的行业性社会组织和由专业人员组成或以专业技术从事某项事业而成立的社会组织,及时参与到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过程中,能够很好地发挥专业特长作用,更高效的动员和整合社会资源。
培育志愿者队伍,参与提供社会服务。志愿服务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社区是人们社会交往活动最频繁最集中的地方,也是此次疫情防控中“早发现”“早隔离”的主要战场。当前,各大城市普遍每一个社区覆盖的居住人口都超过万人,甚至更多,社区工作人员一般在10人左右。在重大疫情暴发时刻,仅靠社区干部,此次疫情中医院所出现的“医疗挤兑”现象,也必然大规模在社区上演。因此,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仅仅靠体制内动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走群众路线,需要更多的志愿服务参与。首先,在平时要大力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市域内的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网络对接平台,推动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使志愿服务从集体行为向个体行为延伸。其次,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在平时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青年志愿服务、职工志愿服务和巾帼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只有这样,志愿服务才可能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过程中“脱颖而出”,上升为行动自觉。
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下沉服务,激发活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在社会治理中具有独特的重要作用。在疫情暴发的时期,社区要完成排查病例、人车管控、清洁消毒、物资发放、造表登记、上传下达等工作,如果缺乏居民参与和配合,社区干部和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只能浮于表面,疲于奔命;但另一方面也会使广大群众求助无门。其症结在于社区自身组织涣散,社区居民“原子化”,无法迅速组织起来。疫情之下,每一户居民都是嵌入在楼栋、社区、街道、区域、国家甚至世界的一个部分,没有人能够成为孤岛,只有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将社区和居民有序的组织起来,才能共同有效应对突发情况。首先,要利用好现有社区所辖区域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种团体组织,这些组织既是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对象,也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社区要建强自身党组织,依托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通过“社区吹哨,单位报到”的途径充分调动驻社区单位的资源优势,使其切实参与到社区治理和服务之中。其次,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政策措施,培育好能在社区有效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将服务下沉到社区。通过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机制、改革登记备案制度、促进公益性优质社会组织转型为社会企业、开发公益项目等措施,畅通社区社会组织的参与渠道。鼓励社会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等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多样和细致的服务,调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激发社会治理的活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再次,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搭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信息化平台与渠道,使社会治理真正下沉到社区和街道,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信息和数据支撑。(张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