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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大考,各级政府要心中有“数”

  【光明论坛】

  作者:李齐(山东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2月14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要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当今时代,数据已成为政府、各种组织和个人决策的基本要素,推进数据的即时采集和研判分析,有助于科学决策,提升风险预判和预警能力。面对疫情大考,各级政府要心中有“数”、懂“数”、用“数”,有效满足民众对信息的需求,高效、系统、科学、依法地实施治理举措。针对这次疫情防控大考暴露出来的短板与问题,不断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首先,本着“法治精神”,推进数据即时有效采集和分析,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对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直报系统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报送的数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类分级限时处理。对于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国家和涉及的地方疾控机构应在规定的最短时限内处理分析,为同级政府机构提供科学分析材料和防控建议,包括应急响应级别和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其次,本着“共治精神”,推进数据全面整合共享,提升协同高效治理能力。面对突发未知疫情,需要迅速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推进各主体共同参与,和衷共济,协同共治。协同共治一方面要求政府内部数据整合共享,通过数据流驱动工作流程简化、规范和一体化,高效调配资源和应对外部压力,提升治理效能;另一方面要求政府与社会数据整合共享,形成平台化协作模式,在政府协调和规范下,包括防疫专业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和民众在内的各主体,共同促进防疫资源优化配置,协调一致行动。在防疫过程中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有协同责任,在保证数据安全的情况下,要实现数据共享,协同行动;其他各主体在政府创造数据联通的条件下,都有协同政府行动的责任。政府鼓励构建各种临时联合行动体,包括地区间、企业和社会组织间,如苏锡常通泰五市组建的道路物资运输“朋友圈”,最大限度发挥各主体的自主性,以保障防控工作顺利推进。

  最后,本着“科学精神”,推进数据分析应用,提升系统依法科学治理能力。决策“有限理性”受制约的主要因素在于信息的完备程度,因此,需要在最大限度内科学分析已有数据,增强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预判各类引致风险和次生风险,依法有序实现对风险的精准和精细化治理,切实避免“头疼医头”“眉毛胡子一把抓”“瞻前不顾后”的治理方式。面对重大疫情,必须根据数据预判可能引发的其他风险,做到早决策早防控,针对风险承担的不同受众给予政策救济,并引导相关主体给予必要协助。比如,实施惠及中小企业、服务型商业等政策,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差异化推进复工复产等举措。通过数据分析应用,对地域、交通、企业、人群等做好精准和精细化管理,分类科学指导,精准施策,形成最大程度减少引致风险和次生风险、坚决避免系统性风险发生的防疫体制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数据治理现代化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抓手。推进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数据治理,要秉持“法治精神”“共治精神”“科学精神”,优化数据治理体制机制,补齐短板,实现治理思维、治理技术、治理方式、治理规范的全面转型,切实提升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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