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拓性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以坚定的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制度自觉,深刻回答了开启新征程之后,中国道路要怎么走、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要怎么建设、国家治理能力要怎样提高的问题,向全党全面部署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擘画出宏伟蓝图。
围绕“如何来”,以一个“判断”知其所由。全会提出一个“判断”,深刻揭示了我们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悠久历史渊源、深厚实践基础、科学内在逻辑。全会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从历史渊源和实践基础看,我们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历经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提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目标纲领,团结带领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向人民民主制度的历史跨越。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一直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问题,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通过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形成和发展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为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明确了根本政治方向、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注入了强大生机和活力。从内在逻辑看,这一判断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与“推进”的正确方向,揭示了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之间的科学逻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深刻的逻辑关系:前者决定了后者的根本性质,后者是实现前者的现实依托,即必须把“坚持和完善”作为根本方向、实际内容、主要目的,把“推进”作为具体路径、实现形式、具体方式,才能达到方向与路径、内容与形式、目的与方式的高度统一。
围绕“是什么”,以三个“是”识其所在。全会提出三个“是”,完整概括了我们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丰富思想底蕴、明显价值优势、坚实力量来源。一是从思想底蕴看,具有科学理论基础、深厚文化根基的特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始终确保了我们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我们的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这表明,我们的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一蹴而就、凭空想象、依靠外来性嫁接的产物。它既植根中国大地,是对当代中国发展建设鲜活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和创造性运用,又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是对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治国理政经验的深刻把握和创新性发展。二是从价值优势看,具有“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特质。我们的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仅能够在苏东剧变之后成功抵挡“共产主义失败论”“历史终结论”的挑战,而且能够在改革开放关键时期成功回应“中国崩溃论”“中国威胁论”“文明冲突论”的相继挑战。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陷入系统性金融危机和社会治理危机、部分发展中国家陷入各种发展陷阱之时,我们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向全世界展现出风景这边独好,显示出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三是从力量来源看,具有深得人民拥护,能够持续推动中国进步和发展、确保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特质。中国制度好不好,中国人民最清楚。正是始终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高度的制度自觉和制度定力,成为既坚定制度自信又善于制度创新的执政党。我们党坚信,历史是人民书写的,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深深扎根人民,就可以获得无穷的力量,团结带领人民书写更加辉煌的历史。
围绕“有什么”,以十三条“显著优势”明其所有。全会提出十三条“显著优势”,系统总结了我们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多方面独特优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仅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发展道路,而且形成了一套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制度体系。当今世界,即使最苛刻的评论家也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优势、有执行力、有成效。究其原因,它是中国人民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在艰苦创业中进行的独具特色的创造;它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四个自信”战略定力,在不断深化改革中进行的新型制度创新。因此,全会特别强调,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这些优势不同于历史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方式,也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的治理模式,大大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仅为如何治理社会主义社会提供了成功经验,而且为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
围绕“干什么”,以“三步走”定其将往。全会提出“三步走”阶段任务,全面部署了开展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这项重大战略任务,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三步走”总体目标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共同构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意味着到建党一百年时,不仅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而且要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意味着到2035年,不仅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且要更加完善各方面制度,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不仅要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且要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围绕“怎么干”,以十三个“坚持和完善”正其制度。全会提出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科学安排了在重要领域推动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具体任务。党的十九大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两年来,党和国家不断加强战略谋划、增强战略定力,将如期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2021年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怎样继续走好下一步的现代化国家发展道路,关键要看怎样才能更好地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全会要求“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十三个“坚持和完善”涵盖党的领导、政治、依法治国、政府治理、经济、文化、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军事、“一国两制”、外交、监督等方面,每一项都要求在制度上有所坚持、有所完善,在治理能力、水平和效果上有所提高。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担负起这项重大战略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证。
(作者: 中国社科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蒋岩桦 常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