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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论坛】人民政协制度的中国特色

  【光明论坛】

  作者:吕忠梅(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人民政协在建立新中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发挥的重要作用,系统提出了推进人民政协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要求,为人民政协承担新时代的历史使命提供了重要机遇、开拓了广阔空间。

  人民政协具有深刻的理论渊源,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成果。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无产阶级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思想,列宁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观、民主观与国家学说紧密联系在一起,政党、民主与国家具有本质一致性,核心在于以唯物史观和辩证法解决共产党人在实现共产主义奋斗过程中的自身团结统一和同盟军问题,揭示了争取人民民主、实现共产主义的奋斗过程,是合乎历史规律性与人的目的性的统一。中国共产党按照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去理解和把握政党属性、政党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国家形态,深入分析在不同历史阶段各党派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经济地位、政治态度、历史特点,制定和实行对各党派的统一战线的政策主张和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创立人民政协制度。这一制度能够真实广泛持久地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能够紧密团结各政党各群体各民族为着共同目标奋斗,具有独特的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

  人民政协蕴含深邃的政治智慧,是政治制度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制度立足于中国人民争民主、求独立斗争的实践创造。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创建人民政协,团结各方,开启协商建国、共创伟业的新纪元。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并推动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功能赋予新内涵,团结带领各界人士推进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独特功能,创新协商民主制度实践。经过70年的实践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在政权上实现了广泛的政治联盟和社会联盟,在党派关系上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在民主的实现方式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得益彰,人民政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人民政协植根深厚的文化土壤,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结晶。人民政协制度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土壤,汲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养分,成长为具有巨大政治包容性和制度稳定性的成熟制度。其所彰显的领导核心一元性与结构的多元性,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一致性与观念、利益的多样性等特征,呈现与西方国家完全不同的政治发展道路与政治制度选择。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族各界优秀人士以天下为公的精神,求同存异、兼容并蓄的情怀,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的胸襟,高举团结和民主的旗帜,不断推动人民政协组织、人民政协机构、人民政协职能、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人民政协制度向前发展。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奋斗历史、新中国70年的建设历史充分证明:人民政协制度是适应中国国情和特殊社会结构、体现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能够促进国家稳定发展、使社会充满活力、让人民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行得通、很管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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