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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手笔: 能把中国事情办好的制度了不起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 杨光斌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稳定和活力不可或缺。稳定是民众安居乐业的前提,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大国来说尤其如此。实现稳定和活力的有机统一,经济和政治上的制度安排至关重要。但是,并非所有制度都能保持稳定、激发活力。比如,一些发展中国家因推行西方民主制度发生政治动荡、出现无效治理。实践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一套能够确保中国和谐稳定、充满活力和发展繁荣的制度体系。

  在现代社会,国家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往往需要民众参与,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并促进决策有效执行。民主集中制是一种科学的决策机制。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我们党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既维护党和国家的权威、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统一,又让决策过程凝聚更多真知灼见,使作出的决策得到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国家机关合理分工、权责匹配。同时,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国家统一高效推进各项事业发展。通过民主集中制,我们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形成万众一心、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人民为中心,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地方、各民族、各行业都有相应比例的代表,由此产生的法律必然体现人民意志。这完全不同于西方民主制度中立法机关利益集团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否决型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制度设计能够有效防止西方国家经常出现的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保障人民实现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民主权利。

  在我国,协商民主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根基。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承和发扬政治协商传统,使协商民主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经过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成为重要的民主形式。无论是事关国家大局的重要政策的制定,还是行业性政策的出台,或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社区治理问题,协商民主都能发挥重要作用。比如,在基层民主实践中,协商民主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的原则,以丰富多样的协商民主形式如“民主恳谈会”“社区议事会”“参与式预算”等,大力推动基层民主发展,形成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良好机制。

  能把中国事情办好的制度无疑是非常了不起的。中国有着近14亿人口,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让中国焕发出蓬勃生机,使中国社会展现出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生动图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实践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植根于中国大地,与中国国情具有高度契合性,因而是富有生命力的制度。相反,一些国家从西方引进的民主政治制度因为严重偏离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而出现水土不服现象。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成功实践启示我们,通向民主的道路不止一条,走符合自己国情的道路最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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