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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传统文化需谨防一些倾向

  当前,我国社会兴起了传统文化热,由此也引发如何正确对待传统文化的问题。我个人认为,目前总体上对于传统文化的认识和态度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和倾向。

  倾向之一:过分抬高“新儒学”的地位

  社会上和学界有一种倾向,排斥和反对马克思主义,将“新儒学”抬到至高无上地位。这是有悖我们党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和政策的。

  无论是传统儒学还是“新儒学”,都有其用以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作用,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其正能量的积极作用,但并非其所有学说、观点和理论都是正确的,更不能作为兴国、强国的指导思想。这是两个问题,不能混淆。

  我们党重视传统文化和提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但并不是要以传统文化来替代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那种鼓吹党的指导思想的多元化的论调,是错误的、有害的。

  倾向之二:泛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和称谓

  对传统文化的宣传要科学、精准,不应泛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和称谓。比如什么叫“国学”?不少地方和高校都成立有“国学院”,但为什么将传统文化称为“国学”,却没有科学的论证和说明。

  现在一般是将“国学”与传统的以儒学经典为主导的诸子百家文化划等号的,或者说是将“国学”作为传统文化的统称或简称的。这样做是否合适或科学呢?我以为,这是值得商榷的。所谓“国学”应当指在一个国家中具有统治地位或主导作用的理论学说,简言之,即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理论才能享有“国学”的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国家实际上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的。因此,要讲“国学”,这个具有指导思想地位的理论才是当代中国的真正“国学”。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文化不宜称为“国学”。如果将历史上溯两千年,从西汉董仲舒始“独尊儒学”,自那以后大概可以说,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是以“儒学”作为“国学”的。因此,它的创始人孔夫子被称为“至圣先师”。

  近代以来,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变了。当代中国是实行的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若仍然将以“儒学”为主导的传统文化称为“国学”,似很难解释得通。如果不是在具有指导思想地位意义上将传统文化称为“国学”,那又是在什么意义上讲的呢?是否因为它是在中国大地上土生土长的理论学说,因而可以称为“国学”呢?如果以“土生土长”来立论,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解释清楚,如中医算不算国学,九章算术、齐民要术是不是国学;再如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即使在过去历史上,除汉族以外,其他少数民族并不都将“儒学”尊奉为“国学”,何况现在呢?因此,我以为,将以“儒学”为主导的传统文化简单地称为“国学”应当有令人信服的科学说明才行。

  倾向之三:以弘扬传统文化的名义兜售传统文化中的“糟粕”

  对传统文化一定要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原则,不能认为凡是传统文化都是好的、优秀的。毛泽东说得非常清楚: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主要是封建文化,对封建文化一定要作具体分析:一是封建时代产生的文化,既有封建主义的东西,也有人民的东西、反封建的东西,要把封建主义的东西和非封建主义的东西区别开来;二是即使是封建主义的东西也不全是坏的,在封建主义发生和向上发展的时期,它的很多东西还是不错的;三是反封建主义的文化固然比封建主义的好,但也不是全部可以不加区别地加以利用,那时流传在民间的作品多少带有封建统治阶级的影响。因此,他很强调对历史文化既要充分利用,又要取批判态度。

  反观现在的一些影视剧,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大旗下,一个时期内后宫戏充斥荧屏,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很吸引观众眼球。这传播的究竟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值得研究。在1980年代以后“厚黑学”之类的糟粕,不是以传统文化的名义在图书市场很受欢迎吗?一些官员变成贪腐分子,不少人就是受了其影响而堕落的。当然,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原则,也不是要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而是要求坚持对待传统文化的科学态度。(作者:石仲泉 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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