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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工作,必须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为重要职责,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在于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我们要通过学习教育,使人们准确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深刻理解核心要义,发自内心地认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委讲师团经常性宣讲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自信。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厚植爱国情怀,筑牢精神之基。通过持续深入的教育引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说到底是人的思想建设、灵魂建设,是要着力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人们自觉践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形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道德风尚。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开展文明社会风尚行动,激发人们争当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抓住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把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把为人处世的基本道理贯穿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各个环节,引导广大青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使之体现到制度设计、政策、法规制定中。要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细化为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具体条文,转化为人们的行为操守和行为准则,用法治手段和制度力量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根据各地域、各行业、各单位、各人群特点,转化为地方性法规、机关准则、企业规章、社区公约、乡规民约和学生守则等,实现社会规范和价值导向有机统一。广西坚持实施“国旗工程”,积极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全力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融入”,使其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

特别是要看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活载体,是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提出了“五个扎实”新要求,强调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结合广西作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实际,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人民为中心,深化“五大文明创建”活动,既重视硬件,又不忽视软件。扎实推进诚信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让美丽乡村建设既“塑形”又“铸魂”。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作者:范晓莉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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