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良:以理性化综合性思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十八届五中全会在阐述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目标和任务时指出:“必须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落实五中全会深化改革的精神,必须以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等理性化综合性思维,制定和实施顶层设计方案,构建相互适应、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成果共享的具有包容性并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以战略思维破除体制性改革障碍
过去的改革,主要着眼于清除生产力发展障碍,解决国家经济落后和人民生存需求问题;而今后的改革,应更加着眼于实现国家发展战略和人民发展需求问题,探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的改革途径,构建更具公正性、稳定性、长效性的体制和制度体系,激发劳动者工作热情和创造性,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由政策性改革向体制性改革的战略转变。因此,在改革顶层设计中,应确立战略性思维,克服改革中存在的盲目性、被动性、短视性和不敢作为心理,增强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前瞻性和必胜信念,理性地、辩证地认识和处理以国家为代表的公共利益和以特定群体或个体为代表的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把解决表层的利益分配不公和清除阻碍改革的深层根源结合起来,从制度层面及其运行机制上构建更加公正、更加合理的国家与公民、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国企与民企、公民与公民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之所以把体制作为改革重点和着力点,是因为体制和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效性,是一切权利的载体和影响国家全局的关键。而体制改革成功的先决条件,是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现行体制存在的弊端,使改革能够及时清除体制运行中自发衍生或人为设置的各种障碍。从世界各国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来看,体制的公正性、科学性比公平分配更重要。中国不同的市场主体、政治群体、社会群体在利益诉求上存在的差异或矛盾,本质上是利益供给与利益需求失衡及体制内部结构失衡的反映。只有更加重视供需平衡和体制性改革,构建更加公正、科学和广泛参与的体制,才能从根本上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根基。
以系统思维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市场化改革从形式上看是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构建法治主导的市场治理模式,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政府监管市场并保障其有序运行。而实质上,市场化改革除涉及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之外,还涉及一系列与市场运作相关的法治、政治、文化、社会、公共安全等生态建设问题。市场化改革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如何把市场主导和政府作为有机结合起来,既避免因市场主体不受规则约束而导致市场秩序失范,又避免政府监管过度,重蹈计划经济覆辙,产生权力经济。因此,市场化改革成功的关键,是法治政府、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与市场化改革相向而行、相互匹配,构建以法治为主导的市场治理模式,同时发挥好“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两只手的作用,既严格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权力边界,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要保证在市场发生震荡的情况下,政府能够及时“救场”。
所以,面向市场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和行政体制改革,必须严格遵循顶层设计放、接、管紧密结合的原则,以系统思维来加以对待和解决,并坚持“边实施、边总结、边推进”的渐进改革路线,做到始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长远规划和短期规划有效衔接。当前仍然需要明确哪些权力该放,哪些权力不该放;哪些权力先放,哪些权力后放;权力放开或下放后,如何转接,谁来接受;下放的权力谁来监管,如何监管等等,以保证放、接、管、监各个环节之间不留缝隙、不留缺口、不脱节,防止改革中出现重形式、轻实效的一哄而起、一哄而散现象。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体制改革
中国改革进程已经由重点领域的改革发展到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健全各方面制度,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破除阻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科学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健全各方面制度、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事关根本、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前途与命运。因此,应以法治思维审视党的生活、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以法治方式审慎地、科学地、全面地、稳妥地、有效地推进各方面体制改革。
具体而言,一是要明确党内生活和国家生活的区别,在党规和法治框架内,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体制。对于党内生活,应通过强化民主集中制、提升党纪党规严厉程度进一步予以规范,并探讨建立长效性的民主决策机制,强化全委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在国家生活中,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又要把党的执政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形成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带头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局面。二是行政体制改革应遵循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普遍规律和基本要求,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应以推进公正、公开司法为核心,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为重点,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社会治理体制建设应致力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公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五是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应以完善和细化就业、就学、养老、医疗保险等直接关系民生的法律制度为重点,推进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六是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应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和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作者系河北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