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全球第二,但总体上仍呈现出经济规模大而不强、经济增长快而不优的格局。伴随劳动力成本逐步上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投资边际效率递减趋势日趋明显,我国传统的要素驱动型经济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新体制,培育支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力,形成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新模式。破解发展难题,实现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选择在于转向创新驱动型发展模式。
创新是推动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举措
创新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奠定坚实基础。经济发展是一个产业结构随着要素禀赋结构动态变化而不断攀升的过程。长期以来,依靠低要素成本优势,并借助投资拉动和规模扩张,我国在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确立了显著比较优势。这种产业结构在促进大规模出口和拉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如经济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经济发展效益不高、传统产业产能过剩等。只有把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等多种创新手段运用到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才能改变产业结构主要以低端为主的局面,促进产业体系向中高端水平迈进,为保持中高速增长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
创新是解决核心技术不足的本源之策。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但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改变,许多关键零部件、系统软件和高端装备仍需大量进口。目前,核心和关键技术对外依存度为50%左右,新产品开发70%靠外来技术。只有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才能摆脱对国外核心技术的高度依赖,创造更加独立自主的发展环境。
创新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强大动力。2015年,我国人均GDP接近8000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处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阶段。一方面,受要素成本上涨的影响,我国在低端产业所具有的低成本优势正在不断削弱,另一方面,在高端产业领域尚未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从而陷入发展动力转换的空挡期,导致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对中国而言,能否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既定目标,关键在于通过持续深入的全面创新,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沿着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不断跃升,从而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在全面创新中,科技创新处于核心位置,对其他领域创新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经济发展史不断证明,世界范围内的每一轮科技革命都会推动产业结构的巨大变革和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也会孕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必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提升创新要素使用效率。
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基础研究水平的高低决定一国整体科技创新能力的强弱。通过基础研究产生的原始创新成果,可以进一步转化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基础研究所占比重不到5%,仅为发达国家的1/4。基础研究投入不足,不仅使我国缺乏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成果,而且成为核心技术领域缺乏重大突破的主要制约因素。基础研究具有重要的“外溢效应”,其研究成果可以被应用到广阔领域,使众多部门和产业发生技术上的突变,但由于其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且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常常面临私人部门投资不足的问题,因而需要国家加大支持力度,包括建设支撑基础研究的基础设施和平台,组建处于科学前沿的高水平研究团队,牵头组织跨领域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力求在世界前沿科学、尖端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能够敏锐地感知市场对创新的需求,准确把握创新方向,从而实现科技创新与市场需求的紧密融合。企业只有不断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才能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科技创新成果只有通过企业的应用和推广,才能实现商业化,产生真正的经济效益。虽然近年来我国已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但总体而言,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仍然比较薄弱。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很多企业受到跨国公司的制约,无法实现技术赶超。因此,要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使其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从世界创新强国的经验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密切合作,形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够缩短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周期,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实现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需求的紧密结合。与科技强国相比,我国尚未形成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有效机制。受不同的科研评价机制和利益导向的影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创新活动严重分化,科研成果转化率只有10%左右,明显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因此,要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创新联盟,推动不同科研主体进行协同创新;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速度。
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科技创新要取得重大突破,关键在于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尤其是要通过制度建设,构建一个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充分吸引和汇聚科技人才,使他们能够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地从事科研工作,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这就需要改变原有的科技人员管理体制和科研经费的分配方式,使创新领军人才根据科研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资源和经费的使用和分配,提高各种创新要素的使用效率和配置效益。同时,减少对创新项目实施过程的直接行政干预,在研发方向、技术路线的确定和选择方面,赋予创新团队更大决策权。
在促进创新发展中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力量
在促进创新发展方面,政府和市场既要形成优势互补的格局,又要根据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对自身角色和职能进行适应性的动态调整。一般而言,在一国经济发展初期,受资本积累不足、研发投入缺乏以及人力资本存量较低等因素的影响,单纯依靠市场,不能获得足够的技术供给,因此政府在推动创新过程中需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可以利用后发优势,通过对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再创新,实现对发达国家的技术追赶。随着经济发展和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一个国家将逐步接近世界技术前沿。这时,哪些技术具有市场前景、哪些创新能够引领未来发展方向就变得不明确了。因而政府必须把更多的决策权交给市场主体,让市场做出判断,用竞争机制筛选出有发展前景的技术创新。同时,政府在促进创新过程中的职能定位也要发生相应的转变。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这意味着政府要从对高校、科研院所等微观主体的研发活动进行直接管理,转向营造一个促进创新的普惠性制度环境,为企业、高校和其他各类研发机构在创业创新方面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和政策支持。一是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清晰界定和严格保护,使创新主体的个人收益与创新成果产生的社会收益之间的差距尽量缩小,为创新主体从事科研创新活动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二是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为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开拓更加广阔的空间。三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通过简政放权,培育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产业,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四是构建促进创新的公共服务体系,尤其是加强政府对创新活动的宏观引导,完善国家科技咨询制度,加大对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共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快支撑高水平创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社会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