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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感: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成果

      作者: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黄凯锋 任政

  7月26日,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播出最后一集《人民的获得感》。近两年来,从中央文件到主流媒体、从理论讲堂到日常生活,“获得感”迅速并持续成为大众关注的热词之一,也成为各项改革举措成效的一大评价标准。

  获得感作为一种对现实生活满意度的评价方式,应该能精准反映每一个人“获得”的客观情况。获得是获得感的来源和根基,有了获得才有获得感,获得越多越有获得感。获得感就是被给予的自我满足感、成就感和愉悦感。获得与获得感之间应该具有内在统一性。但现实生活中,应然不等于实然。有了获得,未必天然产生获得感。“身在福中不知福”正说明事实与价值、客观存在与自我意识之间的距离。只有在获得的基础上强化自我意识,从事实走向价值,才能实现获得与获得感的统一,领会得失之间的合理辩证法。

  既有当下获得,也有预期收获

  获得,与需要相关。需要丰富多样,层次也各有不同。有人需要万众瞩目的舞台,有人则喜欢安静地和家人过柴米油盐的日子,还有人更看重物质和精神混杂在一起的那种细雨无声的滋润。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大致不错,在满足温饱需求的基础上,较高层次的归属和爱、自尊与自我实现的需要就会上升。与需求层次相对应,人的获得也是多样、多层次的,不仅包括物质方面有形的获得,也包括精神和价值等方面无形的获得,且获得的数量与程度多样,质量与水平各异。

  获得,与具体的人有关。有的获得,完全是个体私有性的,如武术大师对咏春拳的领悟、古龙对武侠心理描写的笔底微澜等,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的良药也许是别人的苦酒。有的获得则体现为社会群体的共享和分有。比如二孩政策,比如农村医保,它们会对具体个体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但不会简单地等同于每一个人的平均所得。

  获得,与时效有关。既有当下的获得,也有预期性的获得。通常来说,它不仅仅指得到一个现成的结果,而往往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所谓“一直在路上,才能与神圣相逢”,说的也就是带有阶段和过程的那种预期性获得。比如,加薪是眼前的,短期内就可得,而分配制度的深化改革则是指向未来的、预期性的获得;年终绩效奖励,可能是一次性获得,而生态环境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则是利在长远的获得。

  获得,还与途径和方式有关。辛勤劳动,苦干加巧干,直接获得相应成果。全社会分工协作,为他人服务的同时自我服务,可分享间接的获得。这在国土安全等公共产品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既有主观感受,更有客观事实

  获得感,是对获得的感受、感知与感悟,是一种积极性、肯定性、正当性的评价。获得感不是个人“画饼充饥”的主观臆想、虚幻满足,更非他人恩赐的产物,而是获得这一事实及其特性的主观表达和积极反应。获得感既表现为人的物质方面需求得到实现后的满足感、安全感、享受感,也表现为精神和价值方面的尊重感、认同感与成就感;既表现为个体获得的独特感受,也呈现为社会群体共有的文化生态;既来自于当下实实在在的受益,也出自对未来的美好预期。

  获得感作为对获得的主观认识活动,首先是一种自我感觉、主观感受,进而深化为对获得的客观肯定和价值评价,表现为主观评价和客观价值的统一。获得感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被给予、被植入的结果,而是主客观多种因素不断叠加、交互作用的产物。所以,主体的获得感只能得自于对获得的内在感受、内化提升。由感觉到认知、感悟,是一个主观自我感受的建构过程,是一个从客观事实向主观评价的转化过程。

  没有获得的客观事实,就不可能有获得感。反之,如果缺乏主观感受的必要能力、条件,即使有了获得,也不一定就有获得感。从获得到获得感是一个内化、转化、提升的过程,需要主体自觉参与其中。改革开放近40年来,伴随社会的快速发展、深刻变化和现代转型,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化需要得到了极大改善和满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但毋庸讳言,也出现了“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等矛盾现象,不同社会群体在获得与获得感之间的脱节和矛盾时有显现。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一方面,需求的满足不能适应人们需求的层次提升和急剧变化。从发展趋势看,单一的物质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后,人民对更高层次的安全需要、情感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有新的期待。由此,物质需求满足所带来的获得感及其边际效用会逐步递减,精神和价值方面的尊重感、成就感、认同感、归属感等越来越成为获得感的主要内涵。与此同时,人们的需求取向越来越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对转化为获得感的条件也提出新的要求。

  另一方面,扭曲的获得观严重影响获得感的取得。少数人在消费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刺激下,对获得的理解出现扭曲乃至迷失,丧失了正常的判断标准与合理的价值目标,追求享受、放纵私欲、生活奢侈、精神颓废、投机取巧、好逸恶劳、盲目攀比等不一而足。扭曲的获得观之下,欲壑难填。即使再多的获得,也不以为然,不会生成获得感。

  同时,社会上的一些不公正现象也会消解获得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群体利益分化加剧,社会财富的获得和分配不均问题显现,贫富差距、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凡此种种,都会严重消解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

  既解普遍需求,又破个体难题

  满足人民的需要、为人民大众谋福利,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的获得感,本质上就是对党和政府工作实效的检验,是对党和国家的认同,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不竭精神动力。为此,我们要创造有利、有效条件,积极促进从实际的获得向实在的获得感转化。这既取决于现实社会发展的水平,也取决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现实生活相融合的程度与方式。

  应具体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及其变化特点,有针对性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及时了解人民群众需求的新特点新变化,把握当下人民群众普遍的社会心理状况,认识和遵循人民群众需求的规律,既要破解急、难、愁问题,也要关注影响社会长治久安的问题; 既要攻克住房、医疗、教育等普遍性迫切需求,也要注重解决不同群体及个体的特殊性难题。

  应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使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在实践中体验获得感。人民既是社会发展的实践主体,也是发展成果的得益主体。应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在参与各种类型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感受自身的主人翁地位,真正认识清楚获得不是谁的赐予,不是等着天上掉馅饼,而要靠自己的艰苦奋斗、顽强打拼、创新创造,进而增强热爱劳动的认同感、尊重感与成就感。

  应持续推进政府公共信息的公开、透明,帮助人们不仅了解自己的获得,也知晓社会的获得;不仅知道本群体获得的水平、程度,也可以体会不同地域、不同群体获得的水平、程度;既倡导获得的公平不是指每个人同时获得、同等获得、同量获得,又展示社会获得的正当性、公正性与合理性。

  应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说明讲清改革举措的含金量、社会政策的增益性、发展成果的社会效益、建设项目的有益功能、公共产品的共享价值,引导人民群众确立合情合理的获得感。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的宣传、推广,充分展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获得的事实,促进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明确获得感的内涵和合理性限度。同时,态度鲜明地批评和反对扭曲的获得观,尤其要通过具体案例剖析,以事实说明获得的差异性,追问获得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帮助人们增进获得感。

  从根本上说,近40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已经为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获得和清晰的获得感。新形势下,秉持“五大发展理念”,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为增进人民持久的、长远的获得感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此过程中,需要不断建构自觉的主体意识,对获得的评价尺度更要合理对待。(黄凯锋 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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