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由于文字数码化、书籍图像化、阅读网络化等发展,文艺乃至社会文化面临着重大变革”。“文艺工作的对象、方式、手段、机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文艺创作生产的格局、人民群众的审美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文艺产品传播方式和群众接受欣赏习惯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都是我国文艺因时代变迁和自身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变化。在这些文艺的新形态面前,特别是在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的飞速发展所带动的文艺形态的快速变化面前,我国的文艺管理方式有些脱节或滞后。面对这种情况,习近平总书记也坦言,“对新的文艺形态,我们还缺乏有效的管理方式方法”。这里所提到的“新的文艺形态”正是由于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的发展而催生的。
因此,跟上时代节拍,直面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带来的文艺新形态,突破旧有思维模式,改进和丰富管理方式方法,是我国当下增强文艺管理实效性的重点之一。而在这一重点当中,最为关键的必然是要切实地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新的文艺形态生产中去,这是新形态的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
切实落实和完善党在相关领域的领导,是否意味着抑制这一领域自身所具有的规律和特性呢?当然不是。对由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催生的新的文艺形态加强领导,是以认识和肯定这种文艺新形态所具有的特性和规律为基础的。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要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这是关于文艺政策制定和文艺管理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而就具体的层面而言,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可以看到,面对文艺的新形态,科学、有效的文艺管理至少应有两个基本的立足点:第一,要适应形势发展,抓好网络文艺创作生产,加强正面引导力度;第二,要吸引和团结互联网和新媒体领域的文艺创作主体。近些年来,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的文艺组织大量涌现,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新的文艺群体十分活跃。我们要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联系手臂,用全新的眼光看待他们,用全新的政策和方法团结、吸引他们,引导他们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吸引和团结新的文艺形态的创作主体,其根本目的还是在于要造就一批堪称精品的文艺作品,将整个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创作风气导向正确的方向。所以,加强对网络文艺等新形态文艺创作的引导至关重要。
可以说,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发展所带来的文艺新形态受众面非常广泛,且具有传播渠道多、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我国广大的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暂且不论,仅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地铁中就能看到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所带来的文艺传播的巨大变化。如今,“低头族”越来越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在使用移动互联网和APP阅读文学作品和收看文艺节目,这也是文艺接受形态变化的一个新体现。我国有关部门对此给予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并且通过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大量宣传传统阅读的必要性。这实际上也是对新的文艺形态的一种引导。当然,一方面要宣传传统阅读方式的益处与必要性,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那些与新的文艺形态相适应的群众新的阅读、接受习惯。因此,如何做,如何去引导,如何找到科学的对人的身心健康有益的阅读方式(甚至是阅读姿势),都成为值得管理者认真思考的问题。
实现对网络文艺创作生产的正面引导,应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和新媒体的监管。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的话来说,就是要“坚持守土有责”,绝不让“低俗作品大行其道”,“绝不给有害的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还要加强网络文艺评论工作,对各种不良文艺作品、现象、思潮敢于表明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表明立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文艺创作氛围。只有纯净了互联网和新媒体的整体环境,才能更好地引导网络文艺创作生产。退一步来说,即便抛开互联网和新媒体中的低俗作品和有害作品,网络文艺创作依然“存在着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存在着抄袭模仿、千篇一律的问题,存在着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的问题”。我国当前的网络文艺不可谓不繁荣,但是这种繁荣仅仅是数量上的优势:任意进入一个文学网站或者视频网站,其中的文艺作品何止数以千计,不过其中高质量作品屈指可数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因此,在互联网和新媒体领域中,加强管理和引导创作生产应当双管齐下,共同发挥作用。换句话说,就是要做到管理与鼓励并行,一方面加强管理,用好文艺批评和技术手段两个抓手,坚持疏堵并重,突出实效;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文艺工作者积极适应文艺的新媒介、新载体特点,创作出适于传播且能够得到人民欢迎和认可的优秀网络文艺作品。
(作者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