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是六中全会的鲜明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视野开阔、总揽全局、求真务实,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学习好、理解好、贯彻好这些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对于更加自觉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一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这一表述意义重大而深远,有助于确立中央权威,有利于全党更加团结统一,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而为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根基。
三是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全会提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是贯彻党的正确路线的有力保障。这是因为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良好的政治生态,与党的政治路线的制定执行密切相关。如果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健全,正确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就难以得到贯彻执行。
四是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以上级党委领导为主,加强同级党委监督,再调动民众监督的积极性,以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使党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同时,党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避免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反对“一言堂”,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同时,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得侵害党员的民主权利。
五是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高级干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要始终盯住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掩盖问题,不护短遮丑,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这个“关键少数”抓好了,就能够给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也就好办了。而对高级干部来说,则要树立正确的监督观,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特别是,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对那些坚持原则、敢讲真话的干部要保护和鼓励。
总的来看,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既是经验总结又是全面部署。它标志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体框架逐步完善,标志着党从顶层设计上更好地编织起了监督权力的制度笼子。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危机意识,立足于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从而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工程。
好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关键在于落实。我们要强化党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巡视利剑的作用,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要以“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精神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整体推进、贯彻实施,迎来一个“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造就一个“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