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如果不讲从严治党从严管党,执政党对自身建设“不作为”,那么无论是全面依法治国,还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将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有力的政治保障。因此,着眼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改革与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是执政党自身建设的当务之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党性素养、依规治党能力如何,直接决定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程度、直接影响各级党政机关从严治党的社会效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治官”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直接领导和控制国家政权。党能否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党的各级组织与领导干部肩负着主要实施责任。中国古话说得好,“徒法不足以自行”、“治国者要先受治于法”、“吏不善,政虽善不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同理,全面从严治党也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明确之后,各级党组织与各级党的中高级领导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从宏观层面而言,只有各级党组织依法依规执政,才能保证各级人大依法履行各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保证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保证各级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引领全社会普遍守法。从微观层面而言,只有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都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最大可能取信于民。就此,十八届六中全会着重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而且,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从严治党的强大信念与力量。
六中全会从遵守纪律、群众路线、党内民主、廉洁自律等方面对当前领导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遵守纪律方面,提出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在践行群众路线方面,提出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在党内民主方面,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而且,全会着重指出,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在廉洁自律、反对特权方面,提出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六中全会还强调,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领导干部严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一个执政党,如果疏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与管理,管不住、治理不好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那么就难以承担得起加强自身建设的重任与使命、也难以适应长期执政的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展现新气象,党内政治生态亦不断好转。
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实践表明,要解决好党自身建设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要有效化解党执政面临的重大风险和挑战,很重要的一条历史经验就是,“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而要管起、严起党内政治生活,就必须走制度治党的路,逐步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换言之,建立完善的党内政治生活与党内监督的制度体系,实现各级党组织与领导干部严格依规行使权力,才能在党内发扬民主、严格纪律、贯彻群众路线,才能堵住腐败之源、斩除腐败之根,才能真正意义上正官风、肃政风,赢得官心、凝聚民心。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与成就,我们党愈发清晰地确立了制度治党、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从严治党的思路。这一思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反腐举措中已初见端倪。譬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等要求,以及推行权力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裸官”何去何从的具体规定,等等,都让我们看到了党中央治党制度化、规范化的努力。
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为我们赢得了民心、改善了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的社会形象,大大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民主化。我们党已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必然要经历一个从治标到治本的过程。唯有以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使得官员不仅“不敢腐”,而且“不能腐”、“不易腐”,将来还要做到“不想腐”,才是真正的治本意义上的反腐之道。
在当前加强与规范党的自身建设的新形势下,从严治党首先是要健全从严治党的各种制度与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从严治党”的制度化、法治化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与此同时,也向全社会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即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通过切实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全面实行从严治党。这两个重要党内法规的通过,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规范化,督促党的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而带动全社会的遵纪守法,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制度建设只是从严治党的依据与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出一个好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文件。全面从严治党亦如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新时期全党面临的共同任务。作为一个拥有八千八百多万党员的超大型政党,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管住管好各级党的领导干部,必然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我们务必要坚定信心、统一认识,确保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果诚服于人、取信于民。
(封丽霞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法理学室主任、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