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总结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行动指南,必将对全面从严治党产生深远影响。
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从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到“三讲”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都是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实践。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只有马克思主义政党才能够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这是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为了保证坚定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信仰不动摇,保证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而确保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不动摇,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说明了党内政治生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作用。抓好了党内政治生活,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党内关系理顺了、严格了,全面从严治党就有了重要基础。
准确把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要求
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把对马克思主义坚定不移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坚贞不渝的信念,作为党员干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共同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并转化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转化为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境界;转化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行动自觉。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要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要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要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在实现党的基本路线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胜利;要坚持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好干部标准把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党的组织原则,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中央权威,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权威、维护核心。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主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强有力的党性锤炼和纪律规范,把看齐要求转化为思想方法、政治信仰、制度设计、行为规范,使看齐成为一种政治自觉和政治本能。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
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当好人民公仆。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大制度优势,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党的力量来自组织,我们党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民主集中制规定了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最大限度地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党的事业充满生机活力的保证。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党中央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重要平台,是党员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严格的组织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法宝。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解决党内矛盾、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需要勇气和党性,不能把我们防身治病的武器给丢掉了。忠言逆耳,良药苦口。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认真落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
一是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只有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涵养政治文化,才能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筑牢全党步调一致的根基。二是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只有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强化党内制度约束,才能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三是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只有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才能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四是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只有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才能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五是抓好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只有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既继承长期以来形成的光荣传统,又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才能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作用。
(黄小军 作者系云南省社科院马列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