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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 让人民更满意——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系列评论之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一重要论述,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真正把创建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让群众得实惠、添福祉。

      坚持创建为民,激发群众认同感。在文明城市创建中,要始终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广泛听取民声、集中民意,在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城市管理、文明交通、诚信经营、志愿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注重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真正做到创建为民,创建工作才能得到群众认同,才能创出成效。

      坚持创建惠民,增强群众获得感。创建重在实效,而群众的获得感是衡量创建实效的重要标准。要自觉将创建工作当成一项系统性的惠民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难点、坚持“面子”与“里子”同步发展、协调推进城市的“硬件”与“软件”建设,只有这样,群众才能在创建中感受城市的发展变化、感知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

      坚持创建靠民,提升群众参与度。众人拾柴火焰高,有群众参与的创建活动才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让群众在获得帮助、帮助他人中受教育,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蔚然成风,激发大家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与维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是一项永远在路上的长期工程。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驰而不息,持续发力,就一定能够持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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