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的最高评价,自2020年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后,我市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以文明之力提升城市品质,以为民之心弘扬城市精神,不断丰富文明城市内涵,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档升级。
文明创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每年都会进行测评,每三年重新总评,达标者继续保牌,不达标者则面临停牌。无论过去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文明城市创建永远在路上,更高的创建标准、更高的创建目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更高期盼,都要求我们“而今迈步从头越”。
全市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化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准确把握创建工作基本原则、方法规律和最新变化,正确对标、精准对标、动态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秉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能导向的原则,坚决查短板、补弱项、促质量,对照各类问题清单深刻反思、举一反三,逐一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要抓住重点领域环节,在整改上再发力、实效上再提升、长效上再巩固,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纪律保障,抓好每一个环节,攻克每一项指标,一项一项抓落实,一分一分抓提高。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文明创建长效化、常态化,不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推动文明创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良性轨道,使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令人民群众满意的长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