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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反腐,更要打掉“腐败文化”

     东方网3月14日消息: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年初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刚刚交付两会审议的“两高”报告,也都强调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是一个明确的信号。而当反腐进行至今,在保持高压打“老虎”、拍“苍蝇”的同时,我们还应当关照深层思想意识中的腐败根源问题。

  社会上有人不无痛心地将腐败现象指称为“腐败文化”,觉得“无信”、“失德”、“人情关系”已经成为某种社会习俗。然而这种所谓的“文化”性,不是任其发展的借口,不能用“传统观念”去辩护,也不能因为其难以撼动而索性置之不理。要相信,文化的改变虽然缓慢,但可通过引导而加速。那些潜规则、恶劣的官场积弊,要在教育倡导和制度制定中,有针对性地予以纠正革除。

  比如官场中的“无信”现象。一是双面人。很多贪官都有过精彩的反腐语录:“做清官是一种境界”、“对贪污腐败零容忍”……他们在台上冠冕堂皇、言之凿凿,转身却被“带走调查”,对公众的影响和公务员队伍的示范极坏,更有步入“塔西佗陷阱”的危险。二是政务不诚。像各类评估的事先安排、应付上级调研的作假布置,以及一些纵容作假的荒诞政策。这种公务行为中有组织地弄虚作假,严重败坏社会诚信的肌体。

  出了这些问题,对广大干部的经常性“廉政教育”,需要很好地反思。“教人以善毋过高,当使其可从”。廉政教育应符合常人心态、符合科学规律。比如导向上应节制表态,鼓励官员说心里话,摒弃高调空话,以防麻木脱敏、言行脱节;方式上,更要反对一切形式主义。

  形式主义是廉政的大害。有人撰写廉政教育体会也要套“模板”,模板一套,各种虚构、编造、无中生有,必然消解教育效果。而在制度上,更要支持敢讲真话、能讲真话,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同时还要检讨行政行为,以及可能诱导普遍作假的政策,营造一种“如假失效”的氛围,从而全方位修复诚信生态。

  另一方面,则是要强化监督制约,大力树立公德。道理人人都会讲,但当下社会的一大问题,在于“公德”往往轻于“私德”。朋友私人之物,多数人绝不会去据为己有;但若公款超标消费、拿公款送礼,很多人心理上就没有障碍了。一个人的档案里除了性别其他都是假的,学历也造假,申报也造假,这类丑闻如今屡见不鲜,何况还有形形色色的官场假话。这些有失公德的方面,正是为腐败滋长提供了土壤。

  失公德不是小节,官员讲公德,应该是起码的道德要求。反腐的大目标下,尤其要强调公德。一要公开——官员失公德,要态度鲜明地公开、不掩饰,让公众评判、舆论喊打,提升失德的“耻感”。二不容忍——官员失德失信必须付出代价,在制度上有制约和监督,如留下“不诚记录”,在任用、奖惩时予以反映,伴随官员从进场到离岗退休,以其警示性助达“治本”效果。说来说去,对于“失公德”的追究,不能高高举起再轻轻放下,必须要“动真格”。

  还有一个问题,是要刚化制度规则,对抗人情关系。现今社会生活中所谓的人脉势强,遇事先找关系。制度在这种状态中难以坚守,诚信风气难以普及,更容易引发公权力失范。拉关系、依赖人情,某些方面是受了现实的“教育”——人们屡屡体验“规定”不可靠,倒是关系之下诸事好办。人人在建立、维系自己的关系,无视规矩、制度、公德,“信关系不信规定”的逆预期,成了集体无意识。

  情感交换的存在,源于规则不强。毕竟,若对规则有确定的预期,何须求人找关系?规定、程序、监督、处罚,都与“人情”对立,而“人情”恰恰需要外在的、可操作的制度规则去对抗。这是改变内在“文化”的出路,也是现实中官员摆脱人情困扰可凭借的理由。纯私域的生活交往自可讲情,也应当有人情,但一旦涉及“公”字,就必须强化制度,做强规制和法制。为官行政、用权执法者,涉公权的行为必被规制,杜绝人情润滑,力避交换情感、人情行为。

  愈是“人情社会”,愈是要重视制度的价值,时刻强调“规则意识”、“契约意识”,以“严苛制裁”甚至立法加严格的制度执行,让制度“刚”起来,使潜规则失灵。从细微处说,落实“八项规定”,当坚决执行!(作者为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革上海市委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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