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人民日报》刊登的四川内江市一读者来信称,近日他们到贫困村调研,偶遇某部门进村开展慰问活动。镇干部、村支书在公路边迎候,在村委会院内,十余名村民坐在背篓上,跟前摆放着一排米、油、棉被等慰问品。慰问车比预定时间迟来半小时,某领导作了简短发言后,将事先摆放着的慰问品发给村民便告了事。
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既是党和政府以民为本、关怀困难群众的表现,也是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保持与群众密切联系的一种途径。慰问,顾名思义,就是既要“慰”,也要“问”:要给困难群众送去生活物资,让他们过一个好年,也要借此机会了解群众的生活、生产实际,问一问他们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有什么建议……一定意义上说,给困难群众送去米面粮油、衣物棉被等生活必需品,并非慰问的最终目的。在这个过程中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搞清楚,使今后的工作更科学、更有效,才是慰问更重要的意义所在。
但现实中的一些春节慰问重送钱送物、轻走访群众,只有“慰”而没有“问”。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将生活物资送到困难群众手里就完成任务了,没有必要“喋喋不休”“问东问西”。这样的慰问,也许能给群众送去温暖,却注定不能让慰问者真正有所收获,甚至还有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嫌疑。
“慰”而不“问”的慰问,往浅处说,反映的是对慰问的实质、作用等认识不深、理解不够;往深处看,折射的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解的偏差,甚至是根深蒂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思想和作风。
慰问里有大学问,慰问里有大讲究。它体现着慰问者的作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今后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带着真情去“慰”,才能真正让群众感到“暖心”;带着虚心去“问”,才能让群众体会到为民初心,回来时的收获才能捧满“掌心”。期待在今年的春节期间,能有更多的群众收到一份既“慰”且“问”的节日“大礼”。(卞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