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你自己的,资源是大家的”。你怎样花钱、怎样使用空调本来是你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如果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并且加大了污染物排放,加重了环境污染,国家法律、政策措施和公序良俗就有理由对你使用空调进行引导和限制。
进入7月以来,北京进入了超长“蒸笼”模式,用电量持续攀升。本周四,首都文明办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倡导“空调调高一度,利人利己”。社会各界对此积极响应,不少市民自觉调高家里的空调温度,酒店、商场也纷纷响应。很多商家认为,空调调高一度不仅能为节能减排作贡献,还减少了企业的用电成本,一举多得。
夏天把空调调高一度,使室温保持在26℃-28℃之间,并不会让人感到闷热难耐,而会让人体处在最舒适的温度环境,对健康和工作都十分有益。同时,如首都文明办的倡议书所说,空调温度每提高一度,耗电量将节省7%—10%。而目前80%以上的电力主要来源于火力发电,燃煤会造成大气污染,每节约一度电即可减少相应污染物的排放。调高一度不但体现了节约意识,也彰显了环保责任,不但是利人又利己的“经济”行为,也是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文明行为,值得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弘扬,值得每个单位和市民身体力行。
早在200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并规定“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通知》要求把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纳入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加强对温度控制的监督检查,公开处理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这次北京倡导“空调调高一度”,是在国办《通知》规定的标准(26℃)上调高一度,从操作上讲没有任何困难,应当得到很好的执行和推广。
针对国办《通知》和“空调调高一度”的倡议,有一种意见认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组织等单位的办公经费主要由公共财政或公共资金保障,为了节约公共财政和公共资金,理当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非国有单位、个体工商户和普通居民家庭使用空调,没有花公共财政和公共资金一分钱,为何也要受温度控制标准的限制?这种意见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人们常说的“钱是你自己的,资源是大家的”。你怎样花钱、怎样使用空调本来是你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如果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并且加大了污染物排放,加重了环境污染,国家法律、政策措施和公序良俗就有理由对你使用空调进行引导和限制。
据报道,夏季高温天气中,有的商家不但把空调温度开到很低,而且开空调时一直敞开大门,顾客走进门口,或行人从门口经过,都能明显感受到里面透出的浓浓凉气。商家这样“开着门开空调”,比闭门开空调并执行温度控制标准肯定要多花许多电费,他们就是要通过这种十分张扬的做法,既显示自己“不差钱”、实力雄厚,又树立一种“全心全力为顾客服务”的企业形象。商家“不差钱”不是坏事,但实力再雄厚,使用空调也不能太“任性”。开着门开空调违反了国家节能管理和环保法律法规,只会从根本上损害企业自身的形象。
韩国政府2012年夏天对商家“开空调开门营业”进行集中检查,对违规商家处以50万至300万韩元罚款。2013年夏天和今年夏天再次进行集中检查,对“开空调开门营业”的商家处以罚款。如此严厉的执法手段我们或许不宜照搬,但这种严格管控公共建筑空调温度的思路是值得借鉴的。对于我们身边不罕见的“开着门开空调”现象,有关方面和职能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对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及时狠刹这种不环保、不文明的不正之风。(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