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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11月15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冯韶慧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考核,聚力创新攻坚,力争全面深化改革走在全省前列。

市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波,领导小组成员贾永清、王俊臣、刘文萍、张金波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固安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整体推进落实情况及分配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霸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整体推进落实情况及钢铁去产能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市供销社关于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全市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市环保局关于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廊坊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廊坊市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双效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完善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协查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廊坊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廊坊市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期,用改革的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全面完成省委交办的改革任务,确保不拖后腿、全力争先,推进廊坊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积极谋划、强化指导,加快推动我市承担的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成果、大力推广,力争更多的国家和省改革试点落户廊坊。

会议要求,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要主动开展富有成效的改革督察,加大力度、确保落实,加快形成大督察的长效工作格局。要抓紧行动,提前搞好自查,全面查漏补缺,迎接好上级督察。要开展好市级督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整改落实。要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全市改革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及时通报考核情况,切实做到严格奖惩,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市委改革办主任、副主任;各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霸州市、固安县、市供销社、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国税局、市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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