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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廊坊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廊坊市代表会议的决议

根据党章规定和省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16年11月初在廊坊召开中国共产党廊坊市代表会议。

中国共产党廊坊市代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选举廊坊市出席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全会明确,根据党章规定,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按照中央、省委相关规定,市委全委会议审议决定,经市委审查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廊坊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作为出席中国共产党廊坊市代表会议的代表。同时,由市委全委会议表决确定不是中国共产党廊坊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县(市、区)党政正职,部分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出席中国共产党廊坊市代表会议的代表。党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中国共产党廊坊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生态建设、维护稳定走在全省前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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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中共廊坊市委讲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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