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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政务舆情回应”之六: 应急处置与常态管理的分离

新华网舆情分析师 詹婧

    编者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

为了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政务舆情回应水平,融洽官民关系,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立足新型传播格局下的政府施政环境,策划推出“如何做好政务舆情回应”专题。自8月29日起,系列文章陆续推出,敬请期待!

    重大突发事件中,政府在信息公开和发布方面总是遭遇困局,这一方面与突发事件本身因素复杂、变化迅速有关;另一方面,与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也不无关系。国办在印发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中也指出,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从政府工作机制上来看,目前在舆情回应和信息发布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五个分离”,即科层管理机制与互联网扁平化思维的分离、宣传部门职责与职能部门职责的分离、公文话语与群众话语的分离、信息发布内外渠道的分离,以及常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的分离。

本文解析第五个“分离”:应急处置与常态管理的分离

以往在科层管理体制下,组织的调控能力较强,突发舆情发生的频率较少。而如今人类社会已进入风险社会,越来越多的社会因素增加了风险的变数。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让社会被赋权,民众话语能力得到提升与释放,舆论风险成为不可忽视的风险之一。与此同时,应急处置也成为领导干部的必备能力

突发事件频发要求应急处置常态化

以环境类舆情事件为例,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重大工程项目等引起的舆情事件,接连发生,已经呈现出明显的“频发”特征,并且多个事件之间具有某种一致性。面对类似问题,以往的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明显有所不足,常态管理亟需提上日程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曾对2012年以来的互联网环境舆情事件做过详细梳理研究。数据表明,从2012年以来,互联网环境舆情事件新闻报道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13年出现集中爆发性增长,当年的环境污染类新闻报道量是2012年的2.37倍。2014年,环境类舆情事件新闻报道量突破20万条,2015年比2014年又有增长。2016年到第三季度,环境类舆情事件新闻报道数量即超过2015年全年的报道量。

图1. 2012-2016年(9月)环境舆情总数呈上升趋势 

近五年来的环境舆情事件也呈现出新的特点。群众的环保意识、维权意识和民主意识不断提升,从已经受害状态向防止受害行动转变。2011年之前的环境舆情事件多涉及“维权”、“上访”、“补偿”等关键词,而2012年以来,舆情焦点则转为“抗议”、“示威”、“反对”等方面,网络舆情往往贯穿事件始末。同时,环境舆情也从早期涉及人群相对有限的单一事件,转为普遍事件。最典型的就是雾霾爆表问题,每年进入冬季,因雾霾污染而造成的舆情热度都会攀升,相关区域也从前几年的京津冀等北方地区蔓延至全国。

影响比较大环境舆情事件有25件,多数事件发酵于地方却演化成全国范围的舆情焦点,包括宁波镇海PX项目、杭州垃圾焚烧事件、兰州自来水苯超标、湖南衡东儿童血铅超标、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等。其中,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不力固然难辞其咎,但缺乏常态管理的自觉无疑更值得反思。面对风险社会,舆情处置与回应不再是偶尔为之的事,而应该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一项常态工作。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置中暴露的问题,部分原因在于没有解决好应急处置与常态管理的分离这个问题。

当前舆情应对机制尚不健全

政务舆情回应强调及时,黄金24小时更重在建立处置反应的长效机制。目前,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舆情应对机制的不精细,只有把这两方面工作都做好,政务舆情引导才能步入常态管理的轨道。

在法律规制方面,当前我国与舆情处置相关的主要法规文件有《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但其并非针对网络舆情制定,在主体、细节等规范方面存在不足。法律法规的缺失,在网络舆情引导中就会出现效率低、互相推诿责任等现象,就无法保证网络舆情引导中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准确性。此次国办第61号文件正是针对此问题制定的专门的网络舆情处置制度,试图将涉及主体、对象、责权、措施奖惩等明确化。

在具体应对机制方面,虽很多地方和部门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但往往存在协调力度不够、部门权责不清、结合实际不紧密等问题。重庆工商大学杨维东教授认为,缺乏对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的顶层设计和通盘考虑,不注重“上下左右”合纵连横机制建设,是当前网络舆情应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急处置还需实现常态化管理

综上,政务舆情回应亟需实现从应急处置到常态治理的转变,建立长效机制。舆情处置既然回应舆情,更需体察舆情背后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国办《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可以说是向构建舆情管理长效机制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其初心正是使得少数“躲猫猫式”政务舆情回应彻底告别粗放模式,进而建立起与公共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主动式、科学式舆情回应机制。

但是《通知》只是一个框架性文件和精神,只是下一阶段政务公开的初步指引。舆论普遍认为,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细则,并健全发展为长效机制,是对各级政府更为严峻的考验。

合理完备的舆情处置应该贯穿在回应舆情、引导舆情、调查真相、追究责任、完善治理、规避预防等方面,这需要针对议题、领域性质不同的事件,在反应时长、调查周期、启动追责程序间隔等方面有明确的时限规定,让涉事各方、政府和民众心中有数,有所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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