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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

  (苏励)9月1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栏目刊载的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相关文章,传达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省委书记赵克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庆伟,省委副书记赵勇,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问责条例是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唐山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抓好问责条例的落实。要充分认识中央制定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抓好问责条例这个纲,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强化担当和问责意识。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严格对照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坚持失责必问责、问责必从严,认真汲取因失责而被问责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加大问责力度,发挥震慑作用,倒逼责任落实。坚持照规矩办事、按条例问责,精准把握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等,确保问得准、问得严、问出效果。对出现问责情形的,要坚决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会议强调,实践“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其中最关键的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书记、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约束。对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批评,问题轻微的要责令对照检查,问题比较多的要进行函询或诫勉谈话。要切实发挥谈话的警示作用、考核的引领作用、问责的倒逼作用,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唤醒责任意识,真正把“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落实到位,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会议强调,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非常重要,对于我们准确把握当前形势、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做好全省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中央各项要求在我省落地生效。各级党委办公厅(室)要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为契机,开展对照检查,加强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准确把握大局大势,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参谋服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作用。要突出督查重点,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查成果运用,更加科学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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