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 题:传播文明理念 引领时代新风——党的十八大以来公益广告宣传推进工作综述
公益广告作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在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和各类媒体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公益广告宣传,优秀作品不断涌现,公益广告价值引领鲜明有力,刊播展示声势强大,制度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呈现出积极健康的发展态势,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传播核心价值观
“以前围墙光秃秃的还贴满小广告,现在有了这些公益广告,整个城市也变得漂亮、精神起来。”说起发生在身边的变化,四川省遂宁市市民唐女士高兴地说。
遂宁市近年来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文明劝导、公益志愿服务等方式,让文明新风从“街头”吹进市民的“心头”,取得良好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和各类媒体把公益广告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积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切实抓紧抓好。
山东省进一步确立创作导向,结合“美德山东、文明山东、诚信山东”建设等特色重大主题活动,推出一大批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形成全媒体覆盖的良好态势。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公益广告制作中心以出精品、谋创新作为核心理念,聚集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广告宣传。半年来公益广告共播出总时长56681分钟,累计播出58263条次。
甘肃省坚持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打造为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平台和载体,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广融入。
突出思想内涵 创新制作理念
公益广告作品必须有深刻的思想内涵、鲜明的价值导向,才能够打动人心、浸润心灵,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近年来,各地和各类媒体牢牢把握宣传主题,进一步突出公益广告的思想道德内涵,把创新的理念体现在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之中,把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组织专业力量集中创作,广泛征集评选优秀作品,发布通稿6200余幅,向各地征集作品8500多件,已经建立了内容比较丰富的公益广告作品库,引导人们在欣赏公益广告中传承文明新风。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专项资金由100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用于扶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组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中央及省级电台电视台,创作设计一大批公益广告精品力作。
为积极发挥基层主阵地作用,河南省立足农业大省实际,把公益广告宣传与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中原文化大舞台建设等结合起来,把主流价值理念融入学校课堂、文化大院。
据上海市公益广告宣传协调小组办公室统计,目前,上海公益广告发布形式已经从5年前十来种发展到现在30多种,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有更多新兴媒体加入到公益广告发布大家庭。
为突出思想内涵、鼓励原创优秀作品,江西省建立起集评选征集、策划制作、共享互动于一体的公益广告共享平台。截至目前,共上传作品360件,进一步扩大了共享平台的影响和资源量。
扩大传播影响 不断引向深入
实践证明,公益广告以其传播快、覆盖广的优势,贴近群众、感染力强的特点,已经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近年来,各地和各类媒体进一步加大媒体刊播和社会覆盖力度,把公益广告传递到更多的人群之中,并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和《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为有利契机,把公益广告宣传不断引向深入。
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持续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公益广告,声势强大,影响广泛。其中,地方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和手机平台以及楼宇电视、公交电视持续跟进,形成联动效应,产生良好社会效果。
据统计,2015年,全国各级电台电视台共制作公益广告7万余条,累计播出超过2200万条次,总时长2000余万分钟。据统计,仅今年第一季度就制作公益广告4.3万余条、17.4万余分钟,累计播出860余万次、970万余分钟。
为不断完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中央文明办积极协调推动公益广告法律规章建设,在全国人大修订广告法时,推动增加促进公益广告发展的专门条款。
同时,中央文明办还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制定《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以部门令的形式公布,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进公益广告宣传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普及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只有持续推进公益广告宣传,才能进一步为弘扬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新华社记者 孙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