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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10日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28日在廊坊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廊坊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廊坊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廊坊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廊坊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及全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市本级预算及全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

四、审议2023年廊坊市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4年廊坊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表决2024年廊坊市民生实事项目

五、听取和审议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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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中共廊坊市委讲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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